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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

2024-05-25 来源:易榕旅网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1
申请人:张三
被申请人:X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四
仲裁请求:
1、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3年3月15日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发从2023年1月1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按每月1万元计算)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的25%计算);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2万元(按每月1万元计算,共2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23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2023年2月28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1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2万元的二倍工资。
2023年3月15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12.2.4.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2023年3月15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2
申请人:李四
被申请人:X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五
仲裁请求:
1、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3年4月10日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发从2023年2月1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按每月1.2万元计算)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的30%计算);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2023年2月至2023年3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2.4万元(按每月1.2万元计算,共2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23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2023年3月31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1.2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2.4万元的二倍工资。
2023年4月10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12.2.4.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2023年4月10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30%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3
申请人:王五
被申请人:X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六
仲裁请求:
1、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3年5月5日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发从2023年3月1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按每月1.5万元计算)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的25%计算);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3万元(按每月1.5万元计算,共2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23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2023年4月30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1.5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3万元的二倍工资。
2023年5月5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12.2.4.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2023年5月5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4
申请人:赵六
被申请人:X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七
仲裁请求:
1、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3年6月10日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发从2023年4月1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按每月1.8万元计算)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的30%计算);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3.6万元(按每月1.8万元计算,共2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23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2023年5月31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1.8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3.6万元的二倍工资。
2023年6月10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12.2.4.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2023年6月10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30%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5
申请人:钱七
被申请人:X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八
仲裁请求:
1、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3年7月15日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发从2023年5月1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按每月2万元计算)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的25%计算);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4万元(按每月2万元计算,共2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23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2023年6月30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2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4万元的二倍工资。
2023年7月15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12.2.4.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2023年7月15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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