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南京市雨花台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出借款人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出借款人就借款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及担保事宜商定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义务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担保及服务费用;费用计算:月担保及服务费为所借款项的百分之贰即2 %,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甲方于借款期限内每月的 日向乙方支付担保及服务费,乙方所得的担保及服务费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出借款人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出借款人就借款事宜达成协议。
3、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出借款人,甲方与出借款人就借款事宜达成协议。
4、乙方权利
4.1 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担保及服务费的权利。
4.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出借款人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5、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5.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担保及服务费。
5.2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因诉讼发生的诉讼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6、为确保甲方到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于收到所借款项之日将所借款项的 %即 元整交由乙方保管,作为甲方履行合同的担保;但乙方不向甲方支付该笔款项的利息等费用,因该笔款项产生的利息等费用仍由甲方向出借款人承担。甲方偿还全部所借款项及利息等费用后,由乙方归还给甲方。
7、因甲方未到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等费用的,因乙方向甲方催还所借款项及利息等而产生的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发生的包含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8、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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