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号:2007.05)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按以下条件和规定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合同文件组成
1. 合同范围和条件
1.1 合同范围: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为甲方提供软件开发及服务,详细任务书参见《项目任务书》(附件1),相关的技术方案参见《技术方案书》(附件2)。 1.2 合同期限:
1.3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成所有合同义务时或于双方共同认为可以终止合同之日起终止。
1.4 合同内容实施条件:上述合同各组成文件的内容之间如存在不一致之处,根据文件提交至甲方的日期,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 软件开发及配套服务的内容及工作量 详见“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3. 合同价
本合同总价:人民币 整(RMB ¥ ),分项报价详见合同附件 。 4. 合同生效
4.1 本合同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即生效:本合同已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5. 开发及交付
5.1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组织结构和职责以及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进度计划立即组织项目的实施工作。不能按计划实施工作时立即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并报甲方同意。
5.2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应配合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组织结构和职责以及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进度计划所进行的项目实施工作。
5.3 由于非乙方的原因,使得项目实施工作与本合同附件××的规定进度不符的,项目进度应作相应调整。由此而造成项目延迟的,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5.4 在需求调研与系统分析完成之后,系统设计启动之前,甲乙双方对现拟《项目任务书》、《技术方案书》及实施计划与报价进行全面回顾与梳理,按实际可操作性进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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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调整结果以本合同附件形式增补生效。
5.5 乙方应向甲方移交下列文档资料:
(1) 功能使用说明书。 (2) 使用手册及系统维护手册。 (3) 验收测试报告。
(4) 软件开发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文档资料。 6. 合同金额及支付
6.1 本分项费用为人民币 圆整(即RMB¥ )。合同签订且甲方资金到位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将本分项费用的 ,人民币 圆整(即RMB¥ )汇入乙方指定的帐号内,作为合同首付款。
6.2 在乙方将所有产品开发、发布完毕,交付甲方后,软件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结束后(注:验收报告经甲乙双方签署后视为验收结束),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将本分项费用的 ,人民币 圆整(即RMB¥ )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系统进入正式运行与免费服务期。
7. 保密
7.1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乙方(或其分包商)或甲方均可能接触对方的保密信息。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和双方另行签订的有关保密协议,使用实施本合同所必须的信息。双方对有关信息保守秘密的最基本义务至少应包括:同意有关信息为保密信息;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披露保密信息;在有关信息非因任何一方原因进入公知领域之前仅按本合同规定的范围使用保密信息。
8. 所有权与授权许可
8.1 本项目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按照国家颁布的知识产权法执行,由甲、乙双方共享。 8.2 本项目所涉及的第三方软件的使用版权由甲方解决。 9. 责任限制
9.1 合同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本方或对方任何形式的损失和损害。有关措施,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认可。在此前提下,合同任何一方对于任何形式的间接损失、特殊损害、附带损失或损害均不承担责任。即使事先已提及此类损失的可能性,亦不影响限责条款的效力。
9.2 合同任何一方对于因本合同、交付物或有关支付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无论是因侵权、违约还是其它原因,均不得超过依本合同应支付的价款总额。
10. 合并、修改与弃权
10.1本合同和其附件为甲乙双方有关本合同标的物的完整合同。所有在先达成的协议,如果与本合同或附件内容有不符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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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对本合同和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变更和更改,均需要由合同双方适当授权代表书面签署。
10.3合同任何一方可以放弃对于任何违约处罚的请求权,但是不影响对任何其它违约处罚或后来违约处罚的请求权。
10.4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被裁定为无效、非法或无强制力,则此类裁定不影响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有效性。
11. 转包
11.1乙方在甲方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本合同的部分内容转包给第三方,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认可后备案。
12. 培训
12.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和系统的操作培训。 13. 维护和服务
13.1 乙方将对所供的产品和系统提供为期××年的免费服务,免费服务期从系统交接期满(即乙方将所有开发产品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详细的免费服务内容见合同附件××。
13.2 在系统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操作故障而造成的系统问题,乙方将负责配合解决,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不包括以下范围:
甲方自行采购的应用于乙方提供的系统之上的产品和服务; 非正常工作方式或条件所致故障; 甲方自行改装过的产品或系统;
各种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系统或产品损害。 14. 违约责任
14.1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除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之外,乙方应向甲方付延期违约金,每天按合同价的0.1%计收,最高限度为合同价的5%。
14.2甲方逾期付款时(正当拒付、乙方同意延期付款时除外),应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天按逾期付款金额的0.1%计收,但最高限度为逾期付款金额的5%。
15.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5.1本合同签定生效后,除不可抗力或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解除和无故变更。若因国家计划改变、或设计变更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为准),对方应在收到通知十五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15.2如变更或撤销合同由甲方提出,则甲方必须补偿乙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具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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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由双方共同协商确认。
15.3如变更或撤销合同由乙方提出,则乙方必须补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具体费用由双方共同协商确认。
16.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所有的合同义务时,或于双方共同认为可以终止的日期起终止。 16.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由甲方执 份,乙执 份,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争议
1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备忘录”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7.2本合同如果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决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约方: 甲 方: (盖章) 地 址: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盖章) 地 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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