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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排险方案

2024-01-01 来源:易榕旅网


地质灾害排险方案

一、排危除险调(勘)查 1 工作任务

实地调查勘查发现的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出现临灾征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或已经破坏可能产生更大灾害的)的区域和地段进行调查,紧急查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评价其稳定性、危害性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为排危除险工程设计施工提供勘查资料和依据。

2 工作基本要求

2.1 迅速响应,采用高效、安全的勘查技术手段,实地快速勘查发生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同时全面收集、分析已有的各种相关调查成果和资料。

2.2 针对变形加剧的地质灾害体,根据其变化,重新评估危险区范围及灾害程度;针对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和威胁对象的变化,判断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

3 工作内容

3.1 根据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实地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确认。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调查应按规范性指导文件所列的相关规范要求展开工作。

3.2 主要采用无人机、激光雷达(LiDAR)、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INSAR)、地理信息系统(GIS)等高新勘测技术方法,辅以地面测绘、钻探、槽探、物探等传统方法。快速准确查明地质灾害类型、成因、诱发因素、特征和危害等,对其稳定性、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价,划定危险区,提出排危除险措施建议。

3.3 地质灾害调(勘)查野外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写和提交调(勘)查成果报告,内容包括勘查报告、图件以及其他附件。勘查成果编制应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以纸质和电子介质两种形式表示。

3.4 地质灾害调勘查报告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全面反映工作区地质灾害勘查所取得的成果。报告应做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论据充分、结论明确。

3.5 其他附件包括野外调查表、照片集、视频、影像等。 二、 排危除险设计 1 工作程序

1.1 地质灾害隐患排危除险工程设计为一阶段设计,根据现场调(勘)查报告,立即开始设计,情况紧急时可边勘查、边设计、边施工、边监测,采用动态设计法,根据现场实际变化完善确定设计方案。

1.2 排危除险的设计方案应与后期绿色生态综合治理的设计结合,充分考虑后续阶段的设计施工。

2 工作基本要求

2.1 排危除险设计应以最少的投资、最短的工期、最好的工程治理效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2.2 应充分收集相关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质等资料,作为工程设计的依据,在室内和野外试验的基础上,结合类似工程的经验参数,进行对比分析后,因地制宜选用技术指标。

2.3 应当注意与当地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相适应,与市政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并在安全、经济、适用的前提下尽量做到与当地环境协调一致。

2.4 动态设计,根据实际揭露地质结构,及时合理调整工程设计方案,确保合理可靠。

2.5 设计方案中特别要求做好安全监测,包括施工期间安全监测和竣工后工程效果监测。

3 工作内容

3.1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排危除险设计应按规范性指导文件所列的相关规范要求展开工作。工作内容包括编制设计报告、计算书、工程预算书和设计图册。

3.2 设计报告一般内容包括前言、概况、防治工程设计、工程监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环保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工程实施效果评价等,一般前附项目审批及排危除险设计审查意见。

3.3 设计计算书应详细说明设计的计算公式、计算步骤和计算结果。 3.4 工程预算书应详细说明预算的编制办法、费率标准、实际工程量、定额依据及工程总投资等。

3.5 设计图册包括平面图、剖面图、结构详图等,一般为A3幅面,平面布置图可采用A1、A0或更大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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