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医院环境卫生由总务科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每天全院巡查卫生二次。 二、每周发放科室卫生调查问卷一次,收集反馈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月进行卫生评比一次。
三、医院环境整齐、安静、安全,院内无乱搭、乱建、放堆放杂物现象。 四、车辆、自行车按规定停放。
五、院区内标志清晰,病区内设有安静、禁烟标志。 六、有严格的探视制度。 七、医院环境清洁卫生要求:
1、楼道、楼梯、走道、窗台栏杆扶手的地表面、接缝、角落、边线、园林绿化地等每天清洁一次,窗台玻璃每周清洁一次,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
2、天花板、灯具、消防栓、指示牌、标识定期除尘和清洁。 3、医院内所有洗手间每天清洁3次,保持洗手盆及座厕清洁明亮,并做好地面防滑工作,定期投放消毒药物、空气清新剂,确保无异味。
4、医院内保持路面干净,全天候有人清扫地面,宣传栏、标识牌等每二天擦拭一次。
5、医院内设置垃圾桶,每日清理二次,保持垃圾桶周围干净,桶内外无污迹、无异味、无蚊蝇。
6、定期检查沙井,及时清淘疏通;化粪池定期检查,防止堵塞。 7、天台、屋面每周清扫一次,无垃圾堆放,防止积水。
8、定期(每月一次)灭杀蚊、蝇、鼠、蟑,确保无滋生源。高峰期相应增加次数。
医院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一、医院园林绿化由总务科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医院环境清洁卫生,绿化占地面积达30%以上。 三、各种花草树木成活率达100%。 四、草地无石头、纸屑、垃圾等杂物。
五、草地不被恶意践踏、破坏、发现情况要及时制止,一旦损坏要及时补种,使草地完整率达98%以上。
六、适时剪草和除草,保持草地平整、美观。
七、定期剪枝、整形、保持花木生长量适当,满足园林功能要求及其生长特性,景观丰富多彩。
八、适时对花木进行培土,树木涂白、防风害、防日照等工作,对受损或倾倒花木及时修补。
九、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防治,保持花木生长健壮,枝叶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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