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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白条服务协议

2024-04-19 来源:易榕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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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白条服务协议

本《ETC白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用户(以下简称“您”或“用户”)就您开通和使用 白条服务(以下简称“白条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您通过点击 平台相关页面上的“确认”、“同意”或“接受”键或以其他方式确认接受本协议或已经享有本协议项下的权益、接受 的服务或已实际执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以下简称“确认”),即表示您与 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约定容的约束。

在确认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容(特别是以粗体及/或下划线标注的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确认及后续操作。

第一条 定义

1.1ETC:即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是指车辆在通过收费站时,通过车载设备实现车辆识别信息写入并自动从预先绑定的IC卡或银行账户上扣除相应资金的电子收费系统。

1.2 ETC卡:指用于机动车辆在公路通行时通过ETC系统缴纳通行费的专用卡。

1.3 平台:指 运营的提供物流信息服务及相关增值服务的网络平台,即“ ”APP和www.***.。

1.4 ETC白条/ETC白条/白条:指 合作的合资格的贷款方(以下简称“贷款方”)在对用户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基础上,通过 平台,给用户一定的授信额度(以下简称“授信额度”),用户为ETC消费之目的,在授信额度围从贷款方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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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消费信用借款(以下简称“ETC借款”或“借款”),并在约定账期截止日按时足额地归还该等借款。

1.5 ETC指定收款账户:指全国各高速公路ETC卡发行方或授权收款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各省份高速公路集团下属子公司)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

1.6融资协议:指用户与贷款方签订的ETC借款的相关协议,具体协议名称以用户和贷款方实际签订的为准。

1.7账期截止日:根据用户与贷款方签订的融资协议的约定,用户应当向贷款方偿还借款的截止日。

第二条 申请开通白条服务的条件

2.1您确认已根据《 服务协议》及 平台发布的其他规则和相应流程,注册成为 平台的用户。

2.2 您在开通激活 白条的过程中,需按照 平台提示的容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等相关资料(以下统称“个人资料”),以完成激活过程。

2.3 您需保证在激活过程中填写的各项容和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授权 归集您的个人资料、传递给贷款方;授权 、 委托的第三方和贷款方查询您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和第三方有法律效力的征信记录(以下统称“征信记录”);授权 向贷款方及/或相关的合作方提供您在使用 平台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及信息,并对该等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对您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

2.4 您个人资料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根据 平台所提供的更新方式进行信息的更新。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信息,或者 有合理理由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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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供的信息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时, 有权停止向您提供开通和使用白条的服务。

2.5 在满足本协议及 平台发布的其他规则的前提下,确认签署本协议,即可申请开通白条服务。

第三条 白条的使用及管理

3.1收到开通白条服务的申请后, 及/或贷款方将根据您的授权查询您的征信记录,并结合您的 平台业务使用情况,通过大数据分析,对您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从而通过 平台通知您是否取得授信。您与 签署本协议并不代表您一定能成功取得贷款方的授信。

3.2贷款方同意授信的,会给您的ETC白条一个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并即时显示在您的白条业务界面。您获得授信额度后,在该等额度,您有权通过 平台向贷款方发起借款申请。但,贷款方是否提供借款由贷款方审核后决定,您与 签署本协议并不代表您一定能获得借款,或获得的借款金额与您申请的一致。

3.3在您使用白条服务的过程中,根据您的资信状况、白条使用情况和风险信息等情况,贷款方可能会随时对您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事项进行调整或随时撤回授信并拒绝向您发放借款,具体调整规则由您与贷款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 不对您的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的获取和调整作出任何担保和承诺,不承担任何义务。

3.4您确认,指定以 名义开立的下述ETC专管账户(以下简称“ ETC专管账户”)作为您的ETC借款的收款账户,授权 通过 平台将汇入该等 ETC专管账户的ETC借款,支付至ETC指定收款账户,代您交纳相应的ETC费用。贷款方将借款支付至您指定的如下 ETC专管账户,即视为您已收到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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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TC白条与您的ETC卡绑定,ETC过路费产生时可通过白条先行支付至ETC指定收款账户,实现ETC场景信用消费,您应在账期截止日之前按时足额归还。

3.6 在账期截止日前,您应按照 平台提示绑定银行卡作为还款账户,授权 自行或通过其他合资格的机构代扣ETC白条借款金额、利息及平台服务费(定义见下文),实现还款,恢复授信额度。

3.7如您不再使用白条而注销白条服务,注销前已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注销的影响。

第四条 服务费用

4.1 向您提供白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归集和传递您的个人资料、向您提供开通和使用白条服务的平台、协助您完成还款资金划扣等服务),您应向 支付平台服务费(以下简称“平台服务费”)。

4.2平台服务费按照*元/次的标准收取,即您每向贷款方还款一次, 向您收取5元的平台服务费。分期还款的,每一期还款按一次计算。您应于账期截止日前将平台服务费与当期应向贷款方清偿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以您与贷款方签订的融资协议的约定为准)一并向 支付。

4.3您还款的清偿顺序为:平台服务费、应向贷款方清偿的款项。 4.4 在账期截止日前,您绑定的用于偿还ETC借款的银行卡金额不能足额清偿当期应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向贷款方清偿的款项、平台服务费等)的, 无法完成还款代扣,视为您逾期还款。您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逾期的, 有权停止您使用白条的权限,并追究您的违约责任,要求您赔偿 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贷款方亦有权根据融资协议的约定要求您支付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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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用户的其他权利义务

5.1 您应按 平台发布的最新要求提供准确、完整、真实、有效的资料。 5.2 您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子、件信息、机构名称等)发生变更的,您应当于变更发生之日起10个自然日,通过 平台进行资料变更。否则,因此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5.3 您不得有任何舞弊、欺诈、套现或非真实交易等情形,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您承担,且 有权按照本协议第8.1条的约定处理。

第六条 的其他权利义务

6.1 为使您更安全、便捷、全面地使用白条服务, 及 委托的第三方有权向您发送与白条服务有关的信息。

6.3 为更好地为您提供白条服务, 将不时进行 平台的维护和升级。您同意,届时 仅须提前在 平台发布公告即可,系统维护及升级过程中产生的服务中断或不稳定状态,不视为 违约。

6.4 为更好地为您提供白条服务, 有可能修改本协议项下服务的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您同意,届时 仅须提前在 平台发布公告即可,您自愿接受本协议及 不时发布的新规则的约束。

第七条 特别授权

为更好地为您提供白条服务,您确认进行如下授权:

7.1您同意授权 、 委托的第三方及贷款方通过合法渠道了解、咨询、审查您的征信记录,且无论您是否使用或停止使用白条服务, 有权留存您在开通和使用 平台服务(包括白条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相关个人资料及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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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根据贷款方、金融机构、与开展白条业务有关的合作方、法院等有权机关的要求,使用和披露上述个人资料及数据信息。

7.2您理解并同意 可将 在本协议下的部分服务容(包括但不限于归集您的个人资料、消息推送等服务)外包给其他业务合作机构,并为此目的将您的个人资料及您在使用 平台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等提供给该等业务合作机构;您同意,在 将部分服务外包给其他业务合作机构的情况下,您根据本协议向 作出的与该等服务相关的授权自动适用于 的合作机构,无需您另行出具授权文件。

第八条 终止服务的特别约定

8.1 如您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白条服务: 8.1.1您违反中华人民国相关法律法规,具有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协议项下的安排实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8.1.2违反您与 、 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方)签署的任一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您与贷款方签署的融资协议),以及 平台公布的任一规则的。

8.1.3您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存在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发布虚假信息、与第三方串通等手段,侵害 及/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的情形的。

8.1.4 您多次违反 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8.1.5 其他 有合理理由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8.2 有权根据您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风险程度及自身业务运营情况需要随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白条服务,或调整本协议项下服务有关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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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若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 需要您补充提供任何个人资料或资信状况材料时,如您不能及时提供, 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ETC白条服务。

8.4 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 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白条账户中的任何信息。但 仍享有下列权利:继续保存您留存于 平台的各类信息;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 仅提供白条的平台服务,并不参与具体的借款交易,您使用白条服务时,因ETC消费、与贷款方的借款以及您与任何第三方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责任,应由您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9.2 白条服务是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提供的, 将尽力为您提供服务,但无法保证该服务完全符合您的预期。

9.5 不可抗力

对以下情形导致的白条服务中断或受阻,不视为 违约, 不承担责任: (1)电信设备出现故障、公共网络故障;

(2) 平台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3)电信部门及/或其他 平台运营所依赖的有关部门、机构出现调整或故障;

(4)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法令、政策;

(5)您或 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6)贷款方无常提供服务; (7)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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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您在使用白条服务的过程中, 不对下列风险担责: (1)您操作不当;

(2)您通过非 授权的方式使用白条服务;

(3)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容的信息; (4)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5)其他因网络信息或您行为引起的风险。

9.7 您在使用白条服务的过程中, 在法律规定的围可处理违规容,但其不构成 的义务或承诺。

9.8 您对 平台的使用,即表明您同意承担使用 平台可能带来的种种风险。 第十条 隐私保护

10.1 对您个人资料及征信记录等,但本协议另有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保护

11.1 在白条服务中提供的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 及其关联公司所有。

11.2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 提供白条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 及其关联公司所有。

11.3 在白条服务中所使用的“ ”和“ ”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 所有。

11.4 上述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 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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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

12.1您确认,一旦您违反本协议及/或您与 签署的其他协议及/或 其他平台规则, 有权要求您纠正违约行为,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终止对您的服务,并有权通知相关合作机构,暂停对您提供有关服务。 可将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信息在 平台上予以公示。

12.2 因您违反本协议及/或 其他平台规则约定造成 损失的,您应赔偿相应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如您的行为使 遭受第三人主权利, 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如因您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您怠于履行调处决定, 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或其他善意第三方保护目的,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您的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

12.3本协议自您确认接受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12.4您同意,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澳门及地区)法律。

12.5因 与您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 和您均同意由 科技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12.6本协议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 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 白条服务使用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 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 之间的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 通过 平台发布的声明及政策、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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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或继续使用 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12.7若您在本协议容发生修订后,继续使用 白条服务的,则视为您同意最新修订的协议容。

12.8本协议未尽事宜,您需遵守 平台实时公布的规则。

12.9 有权通过您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 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地址发送电子,向您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12.10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2.11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2.12本协议以电子版本订立,自您确认之日起,对您与 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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