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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公司-国际营销业务提成方案

2024-06-05 来源:易榕旅网


国际营销业务提成方案

为拓展海外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促进工作积极性,以好结果为导向,达成销售目标;同时加大市场辐射范围,提升业务人员的自身价值,提高绩效薪酬,激励业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激发主动积极的工作态度,鼓舞士气,特制定本提成方案。

一、前言

1、以销售业绩为指标,为完善激励机制和公司分配政策断加大营销力度、持续创造业绩,培育公司营销优势。

2、实施梯级提成奖励,培育、激发业务人员的销售狼性,随着销售额提高,提成比例同比提高,从而激励销售人员完成更多的销售额,激励销售人员不断的扩大销售额。

3、对起始值,目标值,驱动值,控制值的销售额度范围给予确定,结合各销售额度区域及利润率确定提成比例本,能者多劳,多劳多得,上不封顶!

促进全员营销不

二、原则

1、鼓励营销工作业务开展、提升营销人员积极性的原则。 2、让贡献大的营销售人员先富、快富的原则。 3、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举,突出物质激励的原则。 4、动力与压力、引力协调的原则。

5、营销人员勇于担当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1、国际营销部海外销售“易拉盖”产品。

2、国际营销部全体人员,包括兼职(海外)销售人员,以及其他协助营销业务的人员。

3、国际营销部人员因市场联动而协助销售公司其他产品及劳务(如:易拉罐、啤酒、饮料,以及OEM代工)等,另行规范。

四、海外销售拓展及公关补助

1、不包括员工工资,国际营销部员工工资按目前标准不变。 2、提成(总额)不包括正常的内、外部公关沟通费用。 3、国际营销部员工按公司《差旅制度》规范差旅行为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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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际营销部兼职人员不予报销差旅费用(也无差旅补助)。

5、内部公关(客户到公司及xx、或xx的接待及食宿)费用根据客户具体情况,事先汇报,(批准后)再按规定接待(报销),严禁先接待后请示(对先斩后奏、造成既成事实者,不予报销,并通报批评)。

5、外部公关(即在非公司、xx和xx以外的外省市及海外沟通)费用原则上一事一请示,事先汇报,(批准后)再按规定接待(报销),严禁先接待后请示(对先斩后奏、造成既成事实者,不予报销,并通报批评);

6、如遇特殊公关,或特殊营销业务,可报请公司领导批准,特事特办(另行报销差旅费用及予以补助)。

7、国际营销部外联沟通原则上采用(网络、微信QQ等),通讯费用不予补 助。

五、提成细则

1、“易拉盖”离岸价(即公司出货价)在人民币0.09元/盖(含)以内的,以盖为单位,按0.001元/盖予以提成。

2、“易拉盖”离岸价(即公司出货价)超出人民币0.09元/盖(含)以内的,予以梯级奖励;

(1)超出人民币0.093元/盖(含)以内的以盖为单位,按0.002元/盖予以提成。

(2)超出人民币0.095元/盖(含)以内的以盖为单位,按0.003元/盖予以提成。

(3)超出人民币0.097元/盖(含)以内的以盖为单位,按0.004元/盖予以提成。

(4)超出人民币0.10元/盖(含)以内的以盖为单位,按0.0055元/盖予以提成。

3、OEM代工提成根据公司收益(纯利润),按收益(纯利润)的10%-20%奖励,例如,某项OEM代工公司收益(纯利润)为0.2元/单位产品,则按收益(纯利润)的10%-20%予以奖励,由公司明确;利润丰厚,公司收益(纯利润)超高的OEM代工提成公司将予以重奖。

4、为促进全员销售的积极性,保障参与销售人员的共同利益,对于非国际营销部人员参与销售有功人员,国际营销部应在总提成(及奖励)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有功人员进行分成,建议控制在25%-75%,原则上不低于30%。

六、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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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成及奖励获得人员应承担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代扣代缴,由财务部规范执行。

2、国际营销部员工为公司员工,其行为是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必须遵纪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业务开展国/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3、国际营销部兼职人员虽然不是公司员工,但其行为也是涉及公司的行为,同样必须遵纪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业务开展国/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4、国际营销部所有人员应严格自律,规范业务行为,员工(尤其是兼职人员)在开展公司业务过程中,不得承揽(与公司同类厂家及相近产品)的第三方业务,不得泄露有损公司商业利益的信息,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提成(及奖励)必须在业务货款全部到(公司)账户后方可核算;如有欠款及合同(或售后)争议,必须追回欠款及解决争议后核算;按公司财务制度发放。

6、若因业务行为不当(或把关不严)导致公司损失者,公司将根据其原因及后果,予以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追偿其经济损失。

七、附则

1、本提成方案自二〇一七年五月一日起颁布实施,实施期一年(至二〇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止),届时或重新颁布、或修订、或废止,由公司适时明确。 2、在本提成方案实施期内(自二〇一七年五月一日至二〇一八年四月三十日),公司将根据海外市场的业务拓展情况,适时修订、废止本提成方案。

特此颁布

Xxx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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