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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行社等级评定通知

2021-05-31 来源:易榕旅网


关于开展武汉市旅行社等级评定

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旅行社:

为了进一步促进旅行社行业的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建设,向旅游者提供直观、准确、可信的旅行社质量等级识别标志,切实维护旅游者与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旅行社产业结构,加快实现旅行社行业的转型升级,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的有关规定,自2015年5月份正式启动武汉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内容与目的

新的旅行社等级评定标准根据旅行社行业的经营现状和发展趋势,从企业基本条件、营业场所、服务项目、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安全管理、商业信用和信誉、产品创新、品牌与形象建设、价格体系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评定标准,并规定了评定方式包括现场打分、随团暗访和旅游者抽样调查三种方式,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准确。

旅行社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发挥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引导、服务与监督职能,为旅游者和经营者提供直观、可信的旅行社等级标识,有利于树立正规旅行社在市场中的质量等级和品牌形象,有利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维护旅游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实现旅行社行业的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对于评定等级的旅行社,武汉市旅游局将在宣传促销、服务监管等方面给予扶持,积

极支持本市旅行社走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同时,通过等级评定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市场的作用,引导本市旅行社队伍的优胜劣汰,确保本市旅行社行业顺利实现优化转型升级。

二、评定要求

(一)各旅行社应认真学习落实《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内容,积极参加等级评定工作,通过参评进一步提升经营与管理水平。

参评旅行社要结合本社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成立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本社评定内审员,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自评整改。

(二)旅行社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按照《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附录A中相应等级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旅行社在接受检查员现场检查前,应按照《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附录A的有关内容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旅行社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旅行社一经查实将不予受理,此后3年内该旅行社不得再申请等级评定。

(三)近1年内受过旅游部门行政处罚的旅行社不可申请等级评定,近2年内受过旅游部门行政处罚的旅行社不可申请评定3A级以上旅行社。

三、评定程序

(一)申请

1.旅行社从武汉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旅行社等级评定报告书》并如

实填写;

2.旅行社按照《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相应等级必备项的内容准备相关材料(要求:按照A4纸规格装订成册);

3.旅行社向武汉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旅行社等级评定报告书》及相关材料。

(二)受理

1.武汉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验旅行社所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相应等级的各项要求(审核旅行社所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向旅行社质监所等部门核实有关投诉等情况)。

2.武汉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受理旅行社提出的申请,向被受理的旅行社告知进行检查验收的有关要求;向不予受理的旅行社告知不予受理的主要原因。

(三)评分

1.武汉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专业调查公司对参评旅行社进行游客抽样调查,同时委派旅行社等级评审员(至少2人),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的方式对旅行社进行实地检查验收。旅行社等级评审员明查时应向旅行社出示有关证件。

参评旅行社应提前备齐相关文件和资料,接受旅行社等级评审员的检查验收。

2.旅行社等级评审员将审核评分结果与评定建议上报武汉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

公室。

(四)审核

武汉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对等级评定检查员的检查验收结论进行审核后,做出是否授予旅行社相应等级的决定,并在报武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备案后向旅行社颁发旅行社等级证书和标志牌。

(五)复核

武汉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按照《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的有关规定,每两年对各等级旅行社进行一次复核。

四、评定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对武汉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名单如下:

委员会主任:市旅游局局长 张 侠

委员会副主任:市旅游局副局长 范继先

评委会成员:

旅行社管理处处长 叶 鹏

华中师范大学城环学院 副院长 胡 静

武汉大学经管院 博导 熊元斌

中国旅游研究院武汉分院副院长、教授 舒伯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 邓爱民

湖北大学区域规划研究所所长 张立明

中国旅游研究院武汉分院 副院长 谢双玉

华中师范大学旅游系主任 副教授 李星明

华中师范大学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 副院长 黄 翔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书记 黄金铸

中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教授 邓 辉

中国地质大学旅游发展研究院 副院长 鄢志武

中国地质大学旅游系 副教授 王 林

湖北大学副教授 赵 亮

江汉大学商学院 副院长 黄其新

江汉大学商学院旅游系 院长 梁 东

武汉商学院 院长 薛兵旺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院长 刘 励

武汉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沿江大道133号广源大厦11楼)。

办公室主任:叶鹏

办公室成员:李静、王铄

联系电 话:82761689

五、评定时间

(一)5月上旬:召开全市旅行社会议,对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培训。

(二)5月中旬:武汉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有关旅行社申请。

(三)5月中旬至6月:评定等级旅行社。

(四)8月:公布年度首批等级旅行社名单。

(五)武汉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办理旅行社等级申请的时间为:5月份进行旅行社等级申请的受理工作,其他时间进行等级评定工作。

武汉市旅游局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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