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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学习制度

2021-09-03 来源:易榕旅网
教职工学习制度

加强学习是新时期党对干部的要求,也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更是做好本职工作的需要,因此,特建立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教职工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一)党的方针、政策;国家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 (二)管理的基本知识;

(三)教育理论及先进的教育理念;

(四)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精神及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 (六)师德师风材料

二、参加人员 全体教职工们 三、学习时间 每月两次。 四、组织部门

由校党总支部组织学习材料,并负责召集。 五、相关要求

(一)准时参加学习,原则上不准请假。 (二)作好学习笔记。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3年3月10日

重大事项决策运行制度

根据上级关于凡属于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允

许某个领导或少数人说了算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提高学校对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的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和党员大会决议的方案、措施。

(二)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校园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党内外思想状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按有关规定讨论和处理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提出意见、建议或作出决定;

(三)学校办学方向、指导思想、发展规划、教学科研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后勤社会化改革等重要问题:

(四)按照上级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学校干部队伍;

(五)年度财务预决算。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政策和经费使用的各项制度: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重要项目安排、学校事业问题;

(六)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学期工作计划、党总支部工作报告、校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重要规章制度、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七)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八)维护学校稳定的重要问题;

(九)其他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 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校长办公会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人员出席方可召开,由党

总支部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党总支部副书记主持。会前书记与党支部委员应主动协商,交换意见,取得共识。

(二)重大事项决策前,由有关部门做好充分准备,提供论证材料、政策依据、供选择的方案或建议,报主管领导审阅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策。需要学校全体党员讨论通过的事项,召开党员大会。

(三)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校和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或通过教代会、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供决策时参考。

(四)需报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要认真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三、重大事项的实施及监督

(一)重大事项决策后,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实施情况。

(二)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需作调整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是否调整。 (三)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由校长办公会成员负责监督。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3年3月16日

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党的“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

组会,每季度召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半年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二、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的15日为党员活动日,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风、党纪的教育。

三、定期报告制度。党支部每月向党总支汇报工作情况,特殊情况随时请示报告。

四、民主评议制度。每半年和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将评议情况整理后归档。

五、党员年度目标管理制度。每个党员在年内结合党组织工作计划,结合每人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党总支部年终对其进行考核评比。

六、党员纳新制度。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及时吸收符合条件的同志加入党组织,并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办理,为党组织输入新的血液。

七、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意见,制定工作措施。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3年1月10日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认真贯彻这一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为此特作如下安排:

一、每月5日召开总支部委员会。

二、每月25日召开党党支部会,汇报工作,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两月召开——次支部党员大会。 四、两月上一次党课。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3年1月8日

党员学习制度

一、全体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有关的政治和业务文件,学习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全体党员都要建立学习笔记,详细记录党课学习内容和心得体会。

三、建立党员学习考勤记录簿,任何人不得以工作忙为借口,随意不参加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四、定期进行检查。学校党总支每季度检查一次党员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记入党员考核。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3年9月15日

党员干部廉政建设制度

一、认真抓好对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教育活动。

二、廉政建设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每月进行一次纪检日活动,切实搞好自查自纠。

三、积极开展争创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四、认真落实上级廉政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廉政制度规定办事。 五、认真做好与家长督查员的联系工作,争取社会、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努力把行业不正之风和违章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认真贯彻落实廉政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把廉政建设作为评比先进、考核政绩的重要依据。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3年9月15日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每学期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民主生活会内容要求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原则

三、领导班子成员要虚心接受教职工建议,民主生活会要把群众反映的意见作为讨论的主要内容;

四、会议要重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开展自我剖析; 五、民主生活会重大决议要交由教工代表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民主生活会重大决议要及时公示。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4年9月25日

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一、学校领导干部要虚心接受教职工的评议,任何人不得歧视、刁难,甚至报复参与评议的同志。

二、评议的内容:

(一)在政治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 (三)是否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

(四)是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廉洁勤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是否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 三、评议的形式、方式: (一)民主生活会。

(二)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 (三)校长信箱、校长电话等。

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满意、一般、不满意、较差四个等级及提意见或建议的形式评议。

四、评议的措施:

(一)严格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实行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 (二)严格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级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评议会。 (三)组成由工会牵头、党支部书记代表、离退休教师代表、党员代表、教职工代表参加的评议小组,结合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进行。

五、对评议出来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的干部在批评教育的同时要从严处理。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4年9月25日

教代会制度

在党总支部和学校行政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协调解决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任务,把学校办成特色鲜明的文明校园。

教代会要做到:当家作主,知无不言;分析利弊,积极建议;维护纪律,认真监督;一分为二,公正评价;下情上达,疏通渠道;协调关系,增强团结。教代会制度规定如下:

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对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他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并通过由校长办公会提出的办学方向和理念、岗位责任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细则、教职工奖惩办法、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以及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三、审议和决定有关教职工的重大事项。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干部制度,根据其任聘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

五、除特殊情况外,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学校大事皆由教代会讨论通过。

六、教代会前积极做好筹备工作,教代会后收齐材料,及时上报教育工会和学校归档。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3年3月25日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教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年。

二、会员代表的比例一般为全体会员的20%左右,结构和人员组成应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代表应占教职工总数的60%,女教工和青年教职工代表占—定比例。

三、教工代表的条件为: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四、代表选举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按照名额和代表条件,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被提名为下一届会员代表候选人,必须经过正式选举。代表产生后名单提交工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校党总支部报告。

五、大会主席团由工会提出初步名单,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民主协商,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党总支部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选举或通过。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大会议程和有关文件。每届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以后各次会议由本届工会委员会主持。

六、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报学校党总支部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组织的同意。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非经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3年3月25日

教工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教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较强的民主政治意识,热心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和其它公益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事,能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作风正派,公正公道;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教职工代表侯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超出正式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民主协商正式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选举时实际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参加人数的半数以上。得票数多于应参加选举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四、教职工代表因工作需要在本校内部岗位调动,其代表资格应予保留,由此而造成原选举单位代表缺额,一般不再增补。因离休、退休、调离本校的教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造成的代表缺额可按民主选举程序补选。补选代表应由选举单位给校工会写出报告,经同意后再行补选。

五、代表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以更(撤)换:

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停薪留职,离开学校:长期外借、病事假等,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无故不参加教代会活动。更(撤)换代表,由工会小组写出书面报告送校工会,说明更(撤)换代表的姓名和原因,经校工会同意后,再按民主程序进行。

六、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选举大会主席团、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和其他临时性机构时,一般采用举手表决

的方式。既可对机构的成员逐个表决,也可对一个机构的全部成员—次性表决。表决时应给代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选择。对重要的或争议较大的选举,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七、教代会通过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大会议程、选举办法、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等内容时,均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按同意、反对、弃权的选择方式,征求代表的意见。重要的或争议较大的议案,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3年3月25日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一、提案的内容和条件

教职工代表提案的内容仅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对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生活服务、改革发展、职工福利、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教职工代表提案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力求切合我校实际,能客观地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

二、捉案的形成与要求

代表提案由代表本人填写提案表。提案内容分两大类:一是关系学校改革与发展、学校管理和教职工重大切身利益,且符合提案内容和条件,可作为提案提出;二是属于对学校其他工作或部门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一般不作提案提出,可作为意见、建议、批评提出。

代表提案应由代表一人提议,两人以上(含两人)附议,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位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不需要附议者,亦不作为提案处理。 三、提案征集、处理的组织形式

教代会每次大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征集提案前,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就此发出通知并印制好表格,召集各代表团团长或联络员会议具体部署,讲清大会议题、提案目的、意义和要求,提案的截止日期等事项。代表提案由各代表团负责收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分类处理。截止日期后提出的提案不再立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提案征集和立案情况向大会报告。 四、提案的立案、处理和核实

(一)审核

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主要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

的职权范围,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提案条件和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的,可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交换意见后,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提案内容后重新提出。

(二)立案

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并由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属代表一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类,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分类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按时答复提案人。凡作为大会议案的,应由工会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三)落实

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立案后的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落实。将提案表一份移交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按要求向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落实情况。

(四)复审

提案在实施过程中,提案工作委员会要进行一次提案处理情况调度,对处理不力或重视不够的单位给予督办通知。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落实提案有阻力的,提案工作委员会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说明情况,取得一致意见后,暂缓或停止执行。但这时要给提案人作出满意的解释。

(五)反馈

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

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所有提案的征集和落实情况均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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