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如何分类
建筑工程如果在建设的过程中出了安全事故,一定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且及时安排好善后工作,抢救人员以及财物,切勿扩大风险,那么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如何分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一般处理程序是什么呢?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如何分类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1、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分类:
1、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为四级;
2、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三级;
3、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为二级;
4、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为一级;
5、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的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的,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法律含义是什么
工程安全事故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
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工程建设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工程安全事故亦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一般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事故现场。
(二)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三)现场勘查。
(四)分析事故原因。
(五)制定预防措施。
(六)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七)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最新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如何分类的相关内容。综上,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包括工程质量造成的事故和重大工程安全事故,这些尸骨都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学习我们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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