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举报的途径如下:
1、涉及农村违建的,可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投诉并可以要求强制拆除;
2、如违章建筑在城市的,可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者规划局进行投诉;
3、如果投诉部门接到投诉后不处理,则举报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举报,或者向国土资源的上一级部门举报;
4、还可以拨打城建服务热线12319进行电话举报;
5、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得到解决,举报人可采用网络媒体的方式引起舆论重视。
违章建筑的类型主要如下: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2、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3、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
4、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5、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6、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综上所述,如果要投诉违章建筑,遇到违章建筑拒不拆除的话,需要到违章建筑所在地的村委或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访或电话投诉。违章建筑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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