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全年一次性奖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其他种类的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单独计税的方法每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不采用,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六条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按照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第十八条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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