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如何应对三无产品带来的维权问题?

2021-09-27 来源:易榕旅网

购买三无产品应如何维权,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维权方式包括协商和解、投诉调解、行政申诉、提起诉讼;三无产品可以退货,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可以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对于生产和销售三无产品的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法律分析

一、购买三无产品应如何维权

销售三无产品属于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购买到三无产品时,消费者是可以向销售方或生产方要求赔偿的,通常有以下几种维权方式:协商和解、投诉调解、行政申诉、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三无产品可以退货吗

买了三无产品是可以退货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三无产品一般定性为假冒伪劣商品。对于生产三无产品,责令停止生产,没收假冒伪劣商品和销售收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相关生产工具、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并可依法吊销证照。对于销售三无产品,责令停止销售,容没收假冒伪劣商品和销售收入,并处罚款,可依法吊销证照。

结语

购买三无产品,消费者享有维权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和第五十五条,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维权方式包括协商和解、投诉调解、行政申诉、提起诉讼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或服务,消费者有权退货。对于生产和销售三无产品的行为,法律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消费者应当积极维权,维护自身权益,法律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五章 罚 则 第五十七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