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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如何赔偿,是否有合同期限

2021-06-30 来源:易榕旅网

在合同期内房屋拆迁要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赔偿,兼顾对房屋使用权人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一、城市房屋拆迁纠纷怎么办?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第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强制拆迁。《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第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拆迁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违法征地的起诉到时限是多久?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仪征拆迁补偿

被拆迁房屋的合法依据,以被拆迁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证书)和合法建房手续为准。无合法依据的,由拆迁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会同城管、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布后,被拆迁人已取得合法建房手续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已建新房部分,由拆迁人依据评估结果给予补偿。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以选择货币补偿为主,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1、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住宅房屋的合法面积计算。货币补偿金额=货币补偿单价×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装修和附属物补偿;

2、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与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的差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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