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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怎么申请行政复议

2020-04-14 来源:易榕旅网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是:当事人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部门或者主管该劳动部门的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受理后应在60日内依法处理。

一、如何推翻已经生效的工伤认定书?

推翻已经生效的工伤认定书的方式是应当在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行政复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处罚申请复议流程

一、申请时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三、确定受理机关;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三、工伤认定没通过如何办

工伤认定程序,是政府工伤认定行政部门通过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自己的调查结论,最终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的一个行政确认行为,并不是所有的申请都能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提起工伤认定,但没有被劳动行政工伤认定部门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均可可以自收到未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工伤认定行政机关或所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劳动者也可以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首先要明确没有认定上工伤的具体原因,如果是无法查明受伤事实,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阶段,可以搜集相关能证实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等证据,或者相关案例、指导意见等,向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提供,以便能争取改变原工伤认定结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和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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