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xx]8号)、《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20xx]2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交安[20xx]12号)安排,为扎实开展好20xx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在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大力开展“打造本质安全,共享平安交通”活动,传播安全知识,普及安全法制,巩固安全基础,打造本质安全,全面遏制道路运输事故,为我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道路运输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贵州省道路运输局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科,负责组织、协调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市(州)、威宁县、仁怀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活动的开展和指导辖区内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参与。
三、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6月在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客(货)运站同时开展。具体活动内容有:
(一)开展宣教活动。一是省道路运输局党政主要领导将结合行业实际和安全工作特点,论本质安全、话平安运输,在贵州省道路运输公众信息服务网等媒体上发表文章。二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结合工作职责,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重点围绕法规制度、典型案例和防范措施开展宣教活动,强化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识,促进责任落实。
(二)推动学习共进。一是组织共享“平安交通”经验交流。省道路运输局将结合“平安交通”建设行动要求,深入推进“平安车辆”、“平安车站”创建,选取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地区,分别开展一次现场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交流。省道路运输局将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或企业,开展一次现场观摩。三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积极通过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行广泛交流和互动。
(三)实施专项行动。一是省道路运输局要针对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二是各单位要通过“双随机”、曝光平台、“随手拍”等形式多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行动。三是各单位要结合职责在广场、客货运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行动。四是省道路运输局将牵头组织开展一次道路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五是各单位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六是各相关单位要开展文明汽车客运站“回头看”检查活动,及时总结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谋划,做好安排部署,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以及当前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抓手,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抓出成效。
(二)积极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和各类宣传文化阵地以及客运站等窗口平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围绕“平安交通”建设,坚持正面宣传,大力普及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引导群众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监督,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强化跟踪督导。各地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各项内容的督促检查,实时掌握活动动态,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批评指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避免流于形式。省局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实地督查“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四)重视信息报送。各地要及时了解掌握活动动态和情况,确定一名联络员,将活动动态(报告、简报、新闻稿件、图片、视频资料等)及时报送省道路运输局并于7月3日12:00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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