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证过期6个月后作废,需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功能恢复,连续居住年限重新计算。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居住证是在居住地享受基本服务和便利、申请常住户口的证明,包括个人信息和住址等。
法律分析
北京居住证过期多久可以续:北京居住证过期6个月后,若不补办,即作废。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或办理签注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6个月(含)内补办签注手续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北京市居住证应于期满前的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北京市居住证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京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来京人员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相片,并如实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和信息。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结语
北京居住证的有效期为1年,过期后需在3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若超过6个月不补办或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居住证将作废,使用功能中止。在中止期内补办签注手续,使用功能将恢复。居住证是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办理居住证需提供身份证件、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内容包括个人信息和证件签发机关。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
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和骗领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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