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安部明确规定,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对此,各个地方出台了具体的一些实施细则,对于户口没落实的情况,可以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来落实户口。1996年1月1日以后,因为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原因出生的婴儿,如果没有上户口,可以凭借一些出生证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出生证明签发机构和人员不得以准生证、生育证作为附加条件拒绝为新生儿出具医生证明。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并不是所有的孩子在上户口的时候都要做亲子鉴定的,上户口要做亲子鉴定的情形有:
1、无出生证。因种种原因,孩子没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没有在医院出生,因而没有规范的出生证,上户口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或已有出生证,但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亲子鉴定报告书证明。
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一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需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要做亲子鉴定。
4、弃儿回家上户。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转到亲生父母名下,需要做亲子鉴定。
5、部门特殊规定,因某些部门在招工、招干时,因怕其他行业人员进入特殊行业,在招工招干时需要本行业父母和孩子做亲子关系证明。如郑州铁路系统招工就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6、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