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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户手续后可以更改原房屋买卖合同吗

2021-05-24 来源:易榕旅网

办理过户后房屋买卖契约不能更改内容。房屋进行买卖交易时,办理过户登记后买卖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合同终止,无法变更。

一、二手房卖出,尾款纠纷

二手房过户尾款纠纷处理的方式是:协商支付并赔偿损失、申请调解处理、起诉要求赔偿等,对于二手房过户的过程中,涉及到一方不支付尾款的行为,已经涉及到违约的情况,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来说,二手房过户尾款纠纷处理的方式如下:(1)、可以按合同约定,和买方协商,要求买方立即支付尾款,并赔偿损失。(2)、买方拒不支付的,可以找中介公司发函书面调解。(3)、买方仍然拒不支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名下资产,等法院判决或强制执行。而二手房过户的具体流程为:(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二手房过户尾款的具体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造成了矛盾和纠纷的,一般可以首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可以就有关矛盾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情况来处理的。

二、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效力有哪些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效力如下:

1、消除合同权利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发生合同附随义务,进入履行阶段;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具体权利和合同的具体条款仍然有效;

4、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后果:

1、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害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

2、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三、房屋买卖口头协议有效期内证件信息包含有哪些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这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不动产转让合同予以干预,要求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的法定形式。同时,有关法律指出,房屋交易行为的完成,是以买卖双方持书面购房合同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拿到过户后的房产证为依据。如果违反法律转让房地产的,转让无效。因此口头购房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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