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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车超载应该如何处罚?

2021-11-06 来源:易榕旅网

对公路客运车辆超员和违规载货以及货运机动车超载和违规载客的行为进行罚款处罚,罚款金额根据具体情况在200元至2000元之间,并可扣留车辆。对运输单位的违法行为,主管人员将面临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法律分析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拓展延伸

皮卡车超载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方式

皮卡车超载是一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其法律责任和处罚方式应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地区而定。一般来说,对于超载行为,相关法律通常会规定相应的罚款和处罚措施。例如,在某些地区,对于超载的皮卡车,可能会根据超载的程度和情节,对车辆所有人或驾驶员进行罚款,并可能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此外,一些地区还可能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如责令整改、强制停运等,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秩序。因此,对于皮卡车超载行为,应当严格依法处理,以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公众安全。

结语

严禁公路客运车辆超载和货运机动车超载行为,违者将面临相应的罚款和处罚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超载行为将被罚款并可能导致驾驶证的暂扣或吊销。此外,运输单位的车辆若存在超载情况,经处罚不改的,相关主管人员也将面临罚款处罚。超载行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我们应当严格执法,确保公众的安全和交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二)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

(三)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将机动车交由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申请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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