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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权有哪些内容?

2021-07-21 来源:易榕旅网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一)其具体内容包括:

1、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

2、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

3、决定署名的顺序;

4、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

5、禁止他人假冒署名,即有权禁止他人盗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一、署名权是否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

署名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具有表明作者身份并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包括署真实姓名或笔名。作者的署名权保护期限不受限制,并且不得转让。也就是说,在著作权合同当中,任何有关作者署名权的转让、买卖、限制条款都是非法的和无效的,对作者不具有约束力。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署名权的保护期限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对于什么是署名权,我国《著作权法》的第十条第(二)项这样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著作权人对署名方式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署名方式的选择往往反映作者公开或隐瞒其作者身份及相应程度的选择。署其本名或笔名,则是将其作者身份公之于众;署其他为人较少知道或不知道的名字,则往往是部分隐瞒或完全隐瞒自己的作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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