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我本科毕业后考入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
察院工作。彼时,国家刚刚取消了大学生毕业分配,
吃饭,饭局上出现当事人极其罕见。有一次办理一起
受贿案的抗诉案件,晚上突然接到电话,当事人约我 出去见面,被我拒绝了。第二天,领导就提醒我千万 要把持住,想必他也约了领导,领导没去。印象特别
推动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电视上天天播放“从头再来” 的公益广告,法科毕业的我们能进人市级检察院拿“铁 饭碗”,十分欣喜和满足。深刻的是,处长组织我们全处去庐山玩,他托朋友借 了载人运货两用车,后面是没有窗户的运货车厢,我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当时称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宜春 分院,位于江西西北部的一个地级行政区域。宜春市的
们这些小年青轮流坐在运货车厢,处长甚至也主动在 后面坐了一段路。其实,以处长的人脉找辆好车并不 是难事,这样做正是为了避权钱交易之嫌。大家挤在
经济不算发达,当时财政拨款普遍难以满足司法实践需 要,多数检察官只能过着普通公务员简朴的工薪生活。 我刚刚入职检察院时每个月只有三百余元的工资,经济
一起说说笑笑,那一次旅行,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压力很大。院里为了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安排了一套 房子给我们6位新入职人员住,大家挤在一套60平米
的二居室里,生活很不方便。不过,相近几年入职检察 院的几位同事,常常轮流做东,聚在一起谈人生、聊工
我进检察院时获得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算是
e宜春市检察院的最高学历。虽然那时检察院的学习氛
作,水煮鱼、炒毛豆等几道物美价廉的路边美食都是必 点菜,偶尔还切磋牌技,工作之余的生活简单快乐。同时,
围并不浓厚,但院里对我们这批大学生还是颇为重视。我开始被分配在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从事侦查工作。
虽然我们是助理检察员,但毕竟是检察官,有相对满意 的社会地位,弥补了经济上相对贫乏的心理落差。总之,
当时,检察院每年查办的案件较少,我相对清闲,平
时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司法解释大全,坚持学习。突然 一天,袁州区看守所发生了一起所内在押人员死亡事
尽管生活简朴,小伙伴们的精神状态却相当好,他们后 来都成长为检察院的业务骨干。件,引起领导高度重视,我们介入调查。一个盗窃耕 牛的犯罪嫌疑人被派出所抓获后,办案民警对其刑讯 逼供,用手插打其肚子,导致肠破裂,关入看守所之
印象深刻的是,在公诉部门工作时,由于宜春市
人民检察院是地级检察院,主要办理可能判处无期徒 刑以上的刑事案件,而开庭地点在各个县市,所以我 们每周都要到各县城开庭。当时交通不发达,一般前
后引发弥漫性腹膜炎而死亡。这类案件证据匮乏,排 除其他可能性之后,我们将嫌疑集中在办案民警身上。
一天坐汽车或者火车到异地,住一晚,第二天上午开庭, 然后下午又坐车回家。单位不会派车,更不能借用当 事人的车辆。到各县检察院后,检察院会接待工作餐,
然而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很高,突破其口供 何其艰难。于是,我们与纪委联合办案,对被调查人 采取了双规措施。办案人员不断给被调查人做思想工
住当地的小宾馆。这种生活对有家室的人或许有所不 作,第三天出现了要不要“上手段”的声音,我也一
便,但对于我们这些单身汉而言,无疑是件快乐的差事。度怀疑能否突破口供。最后领导还是决定坚持规范办*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330032 ]2019/09 H伺法实务)总第323期检察故事
THE CHINESE PROCURATORS责任编辑:郑红中囿花察•酉79案,在第四天晚上被调查人终于开口了。这个案件让 检察官都有一颗惩治犯罪、匡扶正义之心。成功 公诉,顺利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无疑是其天职。有 一起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能言善辩,极其狡猾,诈 骗之后用混乱的财务账目掩盖非法占有目的,导致民
我对“人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真正体验了 “一 支笔、一张嘴、两条腿”的原始侦查方式,对现有侦
查程序应对职务犯罪的不足,也有了深刻的认识,促 使我对这方面问题一宜关注,最终形成了职务犯罪办 案需要与程序供给关系的学术论文。事欺诈与刑事诈骗认定上的分歧,审判中二次退补,
最终被定罪。也有案件被依法退回,保障了当事人的 权益。曾经有一个案件,女性犯罪嫌疑人从四川流浪
后来,新任检察长将我调入公诉部门工作。在检察 系统内部不成文的规矩是,让资深的检察官带新进人员。
至丰城,被当地人收留做媳妇,怀疑公公偷看其洗澡,
带我的老师英姿飒爽,专业能力强,擅长法庭教育,给 了我很多指导,后来成为检察院的公诉处处长。我觉得
便拿锄头一下将公公打死。审查起诉时,我怀疑其精 神不正常,便退补要求公安机关做精神病鉴定,鉴定
这种内部学徒式的”传帮带”机制作用很大,值得坚持。当时市院公诉处的办案压力并不大,每人每年大
结果表明其是精神病人不承担刑事责任,避免了一起
可能的错案。这些都给我带来极大的职业荣誉感。概办20多个案件。由于都是重大刑事案件,对案件质 量要求很高。我们对每起案件都是全身心投入,每个
案件都要经过处里讨论,基层检察院请示的案件也要 讨论,因此每周处里都要开案件讨论会。在讨论会上, 同事们都会真诚、毫无保留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经常 为案件激烈辩论,这些讨论迅速提高了我们的业务能
在学校读书时,我常常到图书馆翻阅学术期刊,
也写过两篇未曾发表的小论文。后来工作期间,常常 阅读法律书籍。研究室订了一些刊物,比如《法学》《国 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刑事法杂志》《检察实践》等,
力,也给工作带来许多乐趣。我有空时便去翻阅学术论文。彼时,学术界正在讨论
不久后,我参加专案组,承办了 2001年江西第二
沉默权问题。由于之前在侦查部门办案,我有感而发,
号打黑大案。办理这类案件要求极高,既有法律上的 从检察人员的视角写了《沉默权与如实供述义务》一 文,对我国实行沉默权的利与弊作了客观分析,文中 认为引入沉默权应当有所限制,写成后投给了《国家
要求,也有政策上的把握。从提前介入到开庭指控犯罪, 我们付出了极大的艰辛,有的检察官累到打点滴,也 没有退出专案组,最终成功指控了犯罪。该案中,犯
检察官学院学报》。当时写作要用手在纸张上书写,请 人打成打印稿,不像现在写作这么方便。数月后,我
罪嫌疑人使用了滋扰、纠缠手段,低价购买了数个煤矿,
由于并无明显的强制手段,是否构成强迫交易罪中的 “强迫”产生争议。我当时认为犯罪嫌疑人在当地的恶 名,以及一些滋扰、纠缠手段,对被害人产生了心理
在办公室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国家检察官学 院学报》的耿国妹编辑,说话彬彬有礼,声音悦耳动
听,问了几个论文上的问题,告诉我要发表这篇文章,
强制,构成了 “强迫”。2019年《关于办理实施“软暴 我非常高兴,备受鼓舞。文章刊登在该刊2000年第1 期,这是我发表的第一篇学术论文,给了我极大的信 心和鼓励。之后,2001年我又结合办案思考写了《与
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将之界定为“软暴力”, 指的是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 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
纪委联合办案中自首的认定》一文,投给了《检察实
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 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
践》,也就是现在的《中国检察官》杂志,数月后收到 样刊,非常开心。从此,我笔耕不辍,从写作中寻找
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现在 乐趣,最终走向了学术研究的道路。想来,我当时用“滋扰等手段造成的心理压力”论证“强 迫”还是有一些道理。2002年我考取四川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之前
的检察工作经验为我提供了论文选题、写作素材,很多2019/090(司法实务)总第323期
80|中画栓訴貳|THB: CHINESE PROCURATORS检察故事 郑红思考成为我的学术源泉,许多工作中的朴素认识,得以 有机会从理论高度解读、反思。在我办理的一起投毒杀 人案件中,该案被告人因乡邻琐碎矛盾投毒,两被害人
我国这种“柔性”的监督方式比正式的庭后监督方式更
妥。再如,我一直不认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一种上
位的监督,以之论证法律监督损害审判独立不成立。此后,我也逐渐将检察制度作为自己的研究领域。 在博士论文选题时,我以《公诉权制约制度研究》作为
死亡,全案主要以被告人口供为中心,与投毒动机、投 毒时间、投毒地点、投毒种类、投毒对象印证,该案证
据不够扎实,庭审中我运用相互印证的举证方式,达到
毕业论文选题,2014年又出版了《检察制度的中国图景》,
了非常好的庭审效果。在一起强奸案中,被告人在深圳 书中的许多论述都可以追溯到那段检察工作经历。作案,深圳法院认为只有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不承认强 奸,退而认定为强制侮辱猥亵罪,被告人服刑后又到靖
安作案,作案手段一样。此案中入罪的关键细节是否需 要证据相互印证,我与一位同事产生较大争议,我认为
在我参加四川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研究生考试 面试时,恩师左卫民教授曾问我,脱产读硕士是否愿
案件事实并不都需要其它证据印证,同事则认为孤证不 定案,关键细节必须要有证据印证。公诉办案过程中的 这些体会一直在脑海中浮现。后来,在四川大学读博士
意,我当时没敢多想,回答说愿意。回到单位,单位 提出可以停薪留职,考虑种种原因,最终还是鼓起勇
气,丢掉“铁饭碗”,离开了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对于
研究生期间,龙宗智教授来学校做讲座,题目是“我国 相互印证的证明模式与自由心证”,我大受启发,将之 前的思考上升到理论高度,写成《我国相互印证的证明
不愿变化的我而言,这是一次冒险,我只有在读研期间, 不断提高自己,才能不后悔这个选择。所幸的是,我
没有辜负这个选择,而检察工作的经历无疑为我插上 了翅膀。经常会有人问我,是检察院的工作好,还是
模式》一文,发表于《现代法学》,这成为我的代表作
之一。当时我正面临发表三篇CSSCI刊物才能博士毕业 的压力,收到样刊时的欢欣雀跃至今难以忘怀。如果没
学校工作好。其实各有各的好,检察工作能在案件感 受到人生百态,而科研教学要反思、创新,要成为法
有四年检察工作经历,必定难以创作该文。在另一起杀 妻案中,被告人口供与被害现场、死亡原因、作案动机
学教授,需要付出更多的艰辛。在检察院工作的四年转瞬即逝,却留下了许多永
印证,但也有很多细节无其他证据印证,虽然成功指控 犯罪,但争议颇大。问题在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 定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入罪,但对于
恒的瞬间。离开检察院已经20多年了,我也从一个青 涩少年,走向不惑中年,回想那些青葱岁月,许多画
面栩栩如生,仍然觉得弥足珍贵,毕生难以忘怀。与 检察工作结缘四年,给了我深深的检察情结,我的科
口供之外的其他证据需要补强到何种程度,实践中并没
有具体规则。后来入学后,才知道其属于补强证据规则 解决的问题,我将该案结合补强证据规则理论,写成论
研教学也打下了深深的检察烙印。2007年博士毕业后
到江西财经大学工作,由于有从事检察工作的经历,
文《从案例论我国自白补强证据规则的补强范围》,发 表在《中国诉讼法判解》第3卷,后来被最高人民检察
所思所想所讲能够得到检察官的认同,有幸成为江西 省人民检察院、南昌市人民检察院、青山湖人民检察
院公诉厅主编的《刑事司法指南》一书转载。实际上, 我还有很多论文的写作思路来源于之前工作的思考。院的咨询专家,经常参加检察机关的调研活动、理论 年会、专家论证,从而以另一种方式与检察机关结缘。四年的检察工作让我形成了许多学术观点。比如, 我办的第一个案件是盗窃案,被告人专门盗窃邮局的邮
2001年我在《检察实践》发表了我的第二篇学术
论文,其给了我走向学术道路的信心。今时更名后的 《中国检察官》找我约稿写我的检察故事,我欣然接受,
票等有价证券,主审法官也是第一次办理刑事案件,开
庭时其竟然忘了一起犯罪事实的调查。我便写张纸条让 书记员提醒,程序违法消于无形。至今,我一直认为在
2019/09 H伺法卖务)总第323期其实这何尝不是一种深深的缘分。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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