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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使用监测警示制度

2020-07-10 来源:易榕旅网
东塍中心卫生院药品使用监测警示制度

为提高我院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对不合理用药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建立实施药物重点是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具体如下:

1、药房应根据《国家基本抗菌药物目录》和临床需要,合理采购抗菌药物,确保临床供应。对使用量异常增长、每月使用量排名居前2名、频繁超剂量使用、频繁超适应症使用、频繁发生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药房及时报告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2、信息管理员每月负责对抗菌药物的使用金额和使用数量进行统计,列出全院使用金额与数量前2名的抗菌药物名称(包括药品通用名和商品名)。处方点评小组负责统计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及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3、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每月组织医务科、药房、院感科、护理等有关部门,对全院使用金额与数量前2名的抗菌药物、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及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及使用时间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的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分析,检查全院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分析用药科室和个人是否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和药品说明书、《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的要求,使用抗菌药物。对使用量异常增长、每月使用量排名居前2名、频繁超剂量使用、频繁超适应症使用、频繁发生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分析其经销商有无促销行为等。并将其中重要的问题提交院药事管理

委员会讨论、审核。

4、卫生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上报的情况进行专项研究,对抗菌药物使用合理的医师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师予以批评和处罚。对临床使用数量不正常的药物,限定采购数量,必要时停止该药在卫生院的临床使用;对严重违反抗菌药物使用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与所在科室及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

5、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实行超常预警、公示、通报制度。对不合理或异常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或个人进行公示。把合理用药作为全院医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违反处方管理办法,收受回扣,无正当理由使用非医保、非农保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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