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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协会章程

2024-09-08 来源:易榕旅网


沧浪区南二社区科普协会章程

(2002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全称为苏州市沧浪区南二社区科普协会。(以下简称南二科协)

第二条 南二科协是在南二社区党总支领导下,由辖区单位的专业人员及乐于投身社区科普的热心人(包括离退休居民)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

第三条 南二科协的宗旨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大力加强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弘扬科学精神,培养创新意识,着力提高本地区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二章任 务

第四条 南二科协的主要任务

1.宣传贯彻有关科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本地区发展规划,结合居民的现实生活,制定相应的科普教学计划和组织实施;

3.组织科普人员积极参与本地区的科学文化和技术交流活动;

4.加强和协调协会和各种团体之间的联系,发展与市、区其他街道、社区协会的友好联系;

5.普及有关卫生、保健、婚姻、家庭等日常生活中的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三章会 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 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 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 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3. 积极向本协会反映群众对科普教育的意见和要求;

4.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5. 宣传本协会宗旨,推荐新会员。

第四章组织和机构

第六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秘书长一人,另聘有关专业人员担任辅导老师。

第七条 定期召开正副会长、秘书长例会。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协会有关重要事项及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本辖区单位和居民小区也可根据需要设科普小组,南二科协受吴门桥街道科协业务指导。

第五章经 费

第九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1.社区统筹安排,上级科协资助;

2.接受单位或个人捐赠。

第十条经费使用:1.用于协会的各种活动

2..表彰奖励先进。

第六章附 则

本章程经南二科协大会通过后实施,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南二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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