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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人口信息主项变更申请审查表

2022-07-18 来源:易榕旅网
户籍人口信息主项变更申请审查表

申请变更事项: 姓名 曾用名 身份号码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户口登记地址 实际居住地址 监护人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身份证码 本人如实声明:人口信息变更申请人无犯罪记录,不属刑事案件被告人、因涉毒案事件受过行政处罚、公检法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未了结的各类案件的当事人,不属申请人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等不予变更的情况,并对此声明承担法律责任。 监护人签名: 联系电话: 声 明 签名: 联系电话: (双方共同申请的需双方签名) 年 月 日 派出所已核申请人(监护人)声明,未发现申请人存在声明事项所涉情况,且未发现申请人变更信息后可能对国家安全、社会治安或公共、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 社区核 社区民警签名: 实意见 年 月 日 综合所掌握的情况,除非本单位工作责任因素外,可证实该人无五种不准变更人口信息主项情况。 派出所 领导审 核意见 派出所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申请变更姓名符合政策法规或公安部关于公民姓氏及通用规范汉字的要求;

2、此表须随居民人口信息变更更正登记申请表等证明材料一并提交;3、派出所审查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4、16周岁以上申请人必须提供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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