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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

2022-10-28 来源:易榕旅网


村级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全县村级组织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中共 ** 省委组织部、 ** 省民政厅关于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意见》( * 组发〔 2010 〕 12 号)规定,结合 ** 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行政村在讨论重大事项时都要通过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工作开展。 第三条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四议”:即村党总支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第四条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本质是党领导下发扬基层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机制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实现形式,关键是用严格明晰的程序确保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的健康运行,根本是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精髓是实现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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