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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青年旅社承包经营合同

2020-08-02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 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边阳佳诚农贸市场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责职、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边阳佳诚农贸市场概况

  佳诚农贸市场位于罗甸县边阳镇大桥旁,占地面积约 120xx平方米。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将边阳佳诚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权转由乙方负责,承包期限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交租时间

  佳诚农贸市场承包费为第一年为人民币16万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正)。以后每年递增2万元(大写贰万元正)。承包费用采取按年缴纳,年初缴纳的方式。

  四、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甲、乙双方应办理好佳诚农贸市

  五、自交接之日起,佳诚农贸市场由乙方经营管理,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及费用(如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收、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由乙方自行办妥市场开业所需要的各类证照,甲方在职权范围内进行配合。证照在承包期内由乙方负责保管,证照的年检工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七、乙方认为需要对该市场进行改造的,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提交有关改造方案。乙方改造市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之日起,佳诚农贸市场所有建筑及设施(含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建筑及设施)归甲方所有。

  八、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达不到甲方的服务标准(经营摊户退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5万元。

  九、甲方权力、义务

  1、甲方及有关部门有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统一对市场进行考核,乙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权派出工作人员对佳诚农贸市场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3、甲方考虑到乙方的经营困难,特补助乙方经营管理资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甲方按三次拔付给乙方,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

  十、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佳诚农贸市场用于经营原老农贸市场经营的种类 ,保证市场有序运营。

  2、乙方自行承担市场各类设施维修、维护的费用,并承担市场正常运行的各项经费。

  3、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市场转包给第三方,不得以市场名义对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十一、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并由违约方赔偿违约损失。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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