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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律规定的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

2024-06-30 来源:易榕旅网

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

1、如果是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结婚证;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2、如果是诉讼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应当携带的证件有:结婚证;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登记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

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去民政局起诉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

民政局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要去法院才可以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一、离婚起诉状两份。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四、如果有孩子,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诉讼材料包括:1、诉状;2、身份证;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4、户口本(有子女的);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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