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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变更商标的代理人?

2023-09-08 来源:易榕旅网

按照《商标法》第二十三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注册或者申请人需要变更其商标代理人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商标申请人所需材料:1、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2、《商标代理委托书》可从本所网站上下载,可来电向所里索取;3、《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后寄回所里。

商标代理机构如何注销或变更

一、 商标代理机构需要注销其营业登记的,应与委托人就未完成代理事宜签订终止委托协议或者经其同意与他人签订转委托协议。商标代理机构注销营业登记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结算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两份):1、结算申请书(写明申请事项、开户银行、账号、收款人、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2、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工商登记部门印章);3、代理组织已上报商标局业务的清单;4、证明经办人有权办理结算手续的证件。申请结算的,拖欠规费的应及时补足,所交预付款有余额的,我局经清算完结后予以退回。二、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后,应及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相关代理信息变更手续,商标代理机构怠于通知 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1、变更名义信息的,须提交下列文件:变更名义申请书;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 企业变更档案复印件;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2、办理变更住所信息须提交下列文件:变更住所申请书;能够证明其住所发生变更的有效法律文件和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登记机关证明或者经过公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等)。3、变更联系电话的须提交下列文件: 变更事项申请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变更其他信息的须提交下列文件:变更事项申请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商标局受理上述申请后,将有关信息公布在中国商标网上。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

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代理机构要取得商标代理权的,需要向商标局进行备案,经商标局批准后获得代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商标局备案:(一)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二)报送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三)报送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商标代理机构违反商标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公开通报,并记入其信用档案。第八十五条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是指在商标代理机构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自行接受委托。

商标注册代理如何申请注册商标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问:两个人同时申请近似商标怎么办?答: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代理资质如何申请

商标代理公司资质申请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商标局备案:(一)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二)报送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三)报送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商标代理机构违反商标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公开通报,并记入其信用档案。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权

一、备案主体可以向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经工商登记的商标代理机构,其经营范围中应当含有“商标代理”或者“知识产权代理”项目。二、备案办理方式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可以直接递交,也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直接递交的,商标局对按要求填写的备案表及交验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留存交验文件的复印件。邮寄办理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要求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登记主管部门盖章的或者经公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直接递交的,在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专门受理窗口办理;邮寄办理的,备案材料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收文科,邮政编码:100055。三、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并经商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字,下同)并提交以下文件:(一)盖有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四、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变更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怠于办理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一)变更商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负责人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并提交下列文件:1.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或者加盖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变更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变更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3.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二)变更其他备案事项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并提交下列文件: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五、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合并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怠于办理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表并提交以下文件:(一)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并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加盖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合并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经过公证的合并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二)合并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三)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以外的其他备案事项同时发生变更的,按照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办理。六、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结算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变更营业登记,停止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应当与委托人就未完成代理事宜签订终止委托协议或者经委托人同意与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签订转委托协议。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销、变更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注销备案/结算。办理注销备案/结算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结算表并提交以下文件:(一)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变更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加盖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经过公证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二)仅办理结算的,须附送盖有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上述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三)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办理结算的,拖欠的规费应当及时补足,所交预付款有余额的,商标局经清算后予以退回;指定非本商标代理机构名义账户的,须另附材料说明。注销备案/结算的商标代理机构,其未完成的商标代理事宜,商标局将有关书件直接送达商标申请人或者按照《关于委托人直接领取相关书件的通知》办理;商标申请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书件送达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七、工作时限商标局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商标代理机构补正,补正合格的,予以备案。八、办理费用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无须缴纳费用。九、备案信息的公布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信息,由商标局在中国商标网公布。 该内容由 郑新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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