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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联系不上报警有用吗

2024-05-03 来源:易榕旅网

人联系不上报警有用,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的,如果亲戚朋友在两天的时间内联系不上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的,公安机关经过审查确实联系不上的,会对此立案处理。

110接警服务台接到有关查找失踪人员报警的,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派出所及时处警。对于失踪时间较短、失踪地点较为明确且失踪人员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应当立即指令派出所或交警处警民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刑侦部门派员到场。

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

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

(一)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

(二)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

(三)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

(四)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

(五)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

(六)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

(七)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

(八)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

(九)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

一、宣告失踪的条件是什么?

(一)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

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二)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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