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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防洪应急预案范文 篇15

2024-07-18 来源:易榕旅网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涝灾害,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在现有的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涝灾害预先制定防御方案、对策、措施,给各级防汛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汛调度、抢险救灾以及灾后处理等方面提供指导,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促进谢岗的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若干规定》、《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防汛应急预案》、《东莞市防汛应急预案》等,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辖区内发生洪涝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1.4工作原则

  (1)在市防总、镇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洪抢险的现代化水平,千方百计确保防洪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2)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汛工作按照堤围、镇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6)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作出规划,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逐年实施加固、改造,确保防洪工程安全。

  (7)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用好水资源又保护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5现状概况

  1.5.1经济概况

  谢岗镇面积91.04平方公里,下辖12个村(社区),总人口近1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1.8万人,外来人口近8.2万多人),20__年国民生产总值41.6亿元,工业总产值25.6亿元。谢岗镇对外交通十分便利,广梅汕铁路、省道S357线、虎岗高速、谢常一级公路贯穿全镇,谢岗至深圳55公里,至惠州30公里,至莞城50公里。谢岗镇工厂林立,形成电子、五金、玩具、纺织、制衣、保健品等高科技产品的工业体系,产品远销世界各地。谢岗镇委、镇政府、学校、银行、医院、电信等重要部门均设在镇区,即居民区。

  1.5.2自然地理概况

  谢岗镇地处东莞市东部,属于东江流域,整个镇的地形是南高北低,南部为高山,珠基高程10米以上,我镇14座水库全部都分布在此地带;北部主要为鱼塘、稻田、各村的工业园和银湖工业园,紧靠着潼湖,珠基高程多为5米至8米,而潼湖的历史最高水位是8.9米(珠基),较容易受到洪涝灾害。防洪排涝工作主要依靠潼湖沿线的6条堤围对湖水进行挡水,并由水闸及排站进行抢排、强排。镇中心区处于谢岗镇中部,其珠基高程9~10米,潼湖水反灌的灾害影响不大,主要灾害还是银瓶山雨洪和各水库排洪影响较大。谢岗镇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21.96毫米,有记录以来最大年雨量2651.6毫米(20__年),24小时最大降雨量为247毫米(20__年6月13日)。是我市暴雨较为集中的地区之一。

  潼湖涝区是东莞市和惠州市共七个镇排涝泄洪调节集水区,我镇潼湖水由区内两条主要河涌之一的谢岗涌流经黎村村、大厚村、谢山村、谢岗村、赵林村、稔子园村和曹乐村在桥头陈屋边水闸排入石马河后注入东江。整个镇区成一个长条窝状,南有潼湖,北有连片银瓶山脉和14座水库;镇区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主要依靠沿潼湖的34公里堤围、15座水闸和12座排站的保护。因而堤围、水闸和排站的管理水平高与低,以及潼湖蓄排水和水位控制等情况对搞好我镇的防洪抗灾工作十分重要。故此,我镇应与市三防指挥部和潼湖工程管理处密切联系,加强预防和调节,以确保镇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全镇的蓄水工程有3座小(一)型及11座小(二)水库(总库容1413.47万立方米),做好这些防洪工程的调度工作,做到科学安排,尽可能发挥水库的调峰错峰防洪功能,减少下泄流量,减轻潼湖防洪压力,也是做好我镇防洪工作的重要环节。

  1.5.3防洪工程体系现状

  我镇的防洪工程主要包括:水库、堤围、排站、水闸。

  (1)水库:有石鼓水库、荔枝塘水库、乌石坑水库、五角神水库、沥圳水库、坑口水库、大坑水库、粪基窝水库、龙牙陂水库、蕉坑水库、小长坑水库、小更水库、吓角上库和吓角下库共14座水库。其中:石鼓、坑口和吓角上库为小(一)型水库,其余11座为小(二)型水库,集雨面积共39.19平方公里,总库容1413.47万立方米。

  (2)堤围:有黎村堤(6.4km)、大厚湖堤(6.6km)、谢山堤(2.92km)、谢岗堤(7.335km)、赵林堤(8.1km)、曹乐堤(2.65km)等6条堤围,全长34公里,曹乐堤顶高程11.0米,其它堤顶约10.5米,堤顶宽5米,内外坡均为1:2.5。由于堤围结构都是沙质土料,透水较强,稳定性差,在潼湖水持续高水位的情况下,难以抵御长时间洪水浸泡,容易出现管涌、渗漏、滑坡等险情。

  (3)排站:有沙树江排站(1120KW)、大洲新站排站(560KW)、大洲旧站排站(285KW)、银湖排站(1120KW)、竹树岗排站(420KW)、和尚岗排站(420KW)、镇岭排站(1120KW)、鸡公石排站(560KW)、草埔仔排站(180KW)、西亚排站(840KW)、乐园2排站(840KW)、乐园1排站(1120KW)等12座排站,总装机容量8585KW。经过近几年对排站新建重建后,均能达到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天排干的标准。

  (4)水闸:有麻湖塘水闸、沙树江水闸、大洲水闸、银湖水闸、马鞍岭水闸、谢山围水闸、和尚岗水闸、镇岭水闸、草埔仔水闸、西亚水闸、稔子园水闸、格塘水闸、乐园水闸、曹乐水闸、曹乐抢排水闸共15座,其中银湖水闸为小(一)型,其余为小(二)型。

  2防汛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防汛组织机构

  镇政府设立镇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以下简称镇三防指挥所),在镇委、镇政府和市三防办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全镇的防汛防旱防风、抢险救灾工作。三防指挥所下设三防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所。三防指挥所由镇委副书记、镇长任总指挥,由分管水利、纪检监察、交通运输、公安、国土城建、财政工作的班子成员、水利所所长任副总指挥,指挥所委员由应急办、水利所、农业办、纪检办、规划建设办、宣教办、社会事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综合执法分局、财政分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交通分局、交警大队、文广中心、自来水公司、谢岗医院、供销社、武装部、供电分局、电信分局、各村(社区)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在成立防汛指挥所的同时,为更好地做好防汛应急工作,我镇配备了12个防汛应急队伍。

  三防指挥所下设前线指挥所、后勤部。其中,前线指挥所下分石鼓水库指挥所、荔枝塘水库指挥所、乌石坑水库指挥所、五角神和沥圳水库指挥所、坑口水库指挥所、大坑和粪基窝水库指挥所、蕉坑和小长坑水库指挥所、龙牙陂水库指挥所、小更水库指挥所、吓角水库指挥所、黎村围指挥所、大厚湖围指挥所、谢山围指挥所、谢岗围指挥所、赵林围指挥所、曹乐围指挥所(共19个前线指挥所)和工程抢险技术组;后勤部下分抗灾救灾组、综合后勤组、通讯供电组、卫生救护组、政工保卫组、三防交通组(共6个小组)。各前线指挥所、后勤部各小组的正指挥,由三防总指挥根据镇班子领导的分工直接任命。相关镇领导担任各小组副指挥、组员由相应的小组正指挥根据镇府机关干部包队分工情况任命。

  2.2三防指挥所各组职责、任务

  2.2.1前线指挥所

  前线指挥所任务:分别负责本水库、堤围的防洪抢险一切事务。

  工程抢险技术组任务:由镇水利所负责,人员5-6人,掌握各防洪工程状况,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提出分析意见,负责各水利工程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制定抢险实施方案,并监督抢险实施方案的完成。

  2.2.2后勤部

  (1)抗灾救灾组主要任务:由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办、经贸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综合执法分局、供销社、运输公司负责,按预先的地点和方案做好受灾转移工作,调动车辆、物资进行救灾,安排救灾人员的生活,掌握受灾情况。

  (2)综合后勤组主要任务:由镇党政办、农业办、水利所负责,及时与各指挥所联系,通报雨情、水情、风情、险情及抢险情况。(当需要出动部队时,落实抗洪抢险人员的生活供应保障、驻地详细方案)

  (3)通讯供电组主要任务:由镇电信分局、供电分局负责,确保抗洪抢险的通讯畅通,保障三防指挥所所需电力供应,组织一支及时排除前线抗洪供电故障和完成事故抢修任务的供电抢修队伍。

  (4)卫生救护组主要任务:由谢岗医院负责,负责开设防洪抢险医疗救护所,对伤病人员及时医疗救护,注意防疫。

  (5)政工保卫组主要任务:由镇宣教办、文广中心、公安分局负责,做好防洪抢险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简报等宣传手段,做好宣传工作,安定民心,表扬好人好事,鼓舞抗洪队伍士气,维护社会治安,防止不法分子破坏和扰乱。

  (6)三防交通组主要任务:由镇交警大队和交通分局负责,保障抢险队伍的交通畅通无阻,按时到达抗洪前线并负责人员转移时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根据市气象局的实时气象信息监测和预报,结合各水库和圩镇的水情雨情监测,镇三防办及时作出评估报告,并迅速向镇委、镇政府和市三防办汇报情况。

  谢岗镇洪水标准:

  当24小时实测持续降雨达197毫米时,为5年一遇洪水;

  当24小时实测持续降雨达240毫米时,为10年一遇洪水;

  当24小时实测持续降雨达282毫米时,为20年一遇洪水;

  当24小时实测持续降雨达338毫米时,为50年一遇洪水;

  当24小时实测持续降雨达378毫米时,为100年一遇洪水;

  当3天实测持续降雨达265毫米时,为5年一遇洪水;

  当3天实测持续降雨达310毫米时,为10年一遇洪水;

  当3天实测持续降雨达350毫米时,为20年一遇洪水;

  当3天实测持续降雨达401毫米时,为50年一遇洪水;

  当3天实测持续降雨达439毫米时,为100年一遇洪水。

  3.1.2工程信息

  (1)堤围信息

  当黎村、大厚湖、谢山、谢岗、赵林、曹乐堤围内水位出现警戒水位时,堤围管理人员要迅速通知镇水利所,镇水利所及时展开抢险工作,启动泵站抽水,并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发布预警,必要时转移群众到安全地方,同时向镇三防办报告,镇三防办接到报告后迅速向镇委、镇政府和市三防办报告。

  (2)水库工程信息

  当水库蓄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人员马上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强监测,开启输水管放水,以保安全。并及时向镇水利所报告,镇水利所接到报告后迅速向镇三防办报告实时情况,当水库出现较大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马上启动水库防洪预案,及时向下游发布预警,迅速处理险情,并向镇三防办报告,镇三防办接到报告后向镇委、镇政府和市三防办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险情情况。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及时向受影响的区域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道路、水利设施、工厂企业等方面的损失。洪涝灾害发生后镇三防办要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报告灾情,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市三防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

  3.2预防信息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受影响居民台帐。层层落实责任,实行行政责任制,组建抗洪抢险应急小组,加强抢险队伍培训工作。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河道整治,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依法强行拆除。做好汛前检查工作,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应急响应

  4.1不同灾害的基本应急相应措施

  当河道水位超过警戒线时,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巡堤查险,及时掌握水情雨情,时刻戒备。水位继续上涨时,及时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当出现堤防决口、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相应防汛抢险小组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企业和受影响群众发出警报,同时立即将受影响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方。紧急向镇三防办汇报情况,根据上级指示,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4.2应急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以市三防办发布的预警、预报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洪水对我镇的影响程度、危害程度及防御能力等因素,分为I、Ⅱ、III、IV四级,I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III级,IV级为最低级别响应。较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包含较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4.2.1IV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1)发生局部性的洪涝灾情,灾情继续发展;

  (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有大暴雨、特大暴雨降雨过程;

  (3)已连续多日出现中雨、大雨,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有暴雨以上的降雨过程;

  (4)黎村围、大厚湖围、谢山围、谢岗围、赵林围、曹乐围等堤围内区域发生5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5)最大24小时降雨197mm;

  (6)潼湖水位达7.5m以上。

  4.2.2III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有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1)黎村围、大厚湖围、谢山围、谢岗围、赵林围、曹乐围等堤围内区域发生1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2)小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可能垮坝;

  (3)最大24小时降雨240mm;

  (4)潼湖水位达8.0m以上。

  4.2.3II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1)黎村围、大厚湖围、谢山围、谢岗围、赵林围、稔子园围、曹乐围等堤围内区域发生2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全镇受灾面积较大;

  (2)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出现垮坝或已垮坝;

  (3)24小时降雨282mm;

  (4)潼湖水位达8.5m以上。

  4.2.4I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1)黎村围、大厚湖围、谢山围、谢岗围、赵林围、曹乐围等堤围内区域发生5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全镇严重受灾;

  (2)防洪堤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或已决堤,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3)24小时降雨338mm;

  (4)潼湖水位达8.7m以上。

  洪水预警由镇三防指挥所负责确定级别,经市三防指挥部授权后发布预警,主送单位包括:市防总、镇委、镇政府、镇三防指挥所成员单位。

  4.3应急响应行动

  4.3.1IV级应急响应

  镇三防指挥所召开防汛会议,研究分析暴雨可能影响的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重点做好水库、河道的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定预排预泄方案,组织做好水库、山塘、堤防等防洪工程的检查做工。及时将有关防汛信息报告镇三防指挥所领导。

  4.3.2III级应急响应

  镇三防指挥所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对策,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内涝地带人员转移准备工作,必要时,对其中的老弱病残孕先行转移。各类检查指导组、抢险救灾队伍等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重点做好水库、河道的预排预泄工作,做好洪水调度方案,加强对水库、山塘、堤防等防洪工程的检查。及时将有关防汛信息报告镇三防指挥所领导和市三防办。

  4.3.3级应急响应

  镇三防指挥所召开防汛紧急会议,部署落实防汛抢险工作,落实防汛各项措施。加强水库、山塘、堤防等巡查,做好洪水调度工作;对危险地区的各类人员实施分批转移;委派防汛小组到洪水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汛救灾工作。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抢险救灾;及时将有关防汛信息报告镇三防指挥所领导和市三防办。

  4.3.4I级应急响应

  镇三防指挥所召开防汛会商会议,部署洪水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发布人员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重点受灾地区派出防汛小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密切监视台风、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情况,根据水库蓄水情况和内河水位,做好水库及河道的调度工作;调配防汛抢险物资,联系镇公安部门支援抢险救灾;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相关防御小组按照各自职责,根据洪水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及时将有关防汛信息、灾情信息报告镇三防指挥所领导和市三防办。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联络保障

  在镇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电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镇各防洪工程的通信电话得到了保障,专门设立防汛电话紧急抢修小组,以保证通信设备畅通。由镇水利所编制镇防洪防汛机构与相关单位通讯表,以及市三防办的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和各防汛小组主要责任人的联系电话。

  5.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洪的义务。在抗洪抢险期间,镇人民政府设立了三防指挥所和12个防汛应急小组投入防汛抗台抢险救灾工作。

  5.3交通运输保障

  镇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5.4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众场所消毒工作。

  5.5治安保障

  镇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6物资经费保障

  镇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市三防办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落实防汛经费。

  6善后工作

  6.1善后处理和社会救助

  内涝灾害发生后,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对影响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供水工程尽快恢复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等设施,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治安管理工程,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证防汛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及时给受灾群众生活救济补助。及时调配救灾物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同时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2调查和总结

  在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后,做好洪灾调查和总结。对在防洪抢险中有立功表现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提高个人防洪抢险的高度意识。总结防汛经验和吸取洪灾带来的教训,向镇委、镇政府提出防洪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为今后防汛善后工作作准备,做到未雨绸缪、以人为本,把灾害损失减到最少,进一步防汛工作。

  7附则

  7.1预案的编制与审批

  本预案由镇三防办制定并负责解释。经镇委、镇政府同意后实施,并报市三防指挥部备案。

  7.2预案的管理

  镇三防办根据应急管理需要,对本预案每3年进行一次修改和完善,报镇政府同意后发布,并上报市三防指挥部备案。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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