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51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1:02
买断工龄不合法,任何形式的买断工龄都是不合法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二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负责缴纳原来应由企业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记帐。下岗职工不论以何种形式实现再就业,都要按规定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原来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2:2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百度咨询袁律师为您服务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而高出的部分除以本人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标准计缴个税(个人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按十二年计算)。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税时扣除。对于个人而言,内退、辞退和买断都会取得一笔数目可观的一次性收入,但三者性质不一样,只有买断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上述免征额度。内退的个人与原任职单位仍有着关系,所以所得收入应按至退休年龄的月数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薪金计征个税。被雇主“炒鱿鱼”或自行辞职的个人取得退职费等一次性收入较多时,则应按月划分(超过6个月的按6个月划分)计征个税。如果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个人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已缴纳个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的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税。
“买断工龄”的做法,从积极意义上看,只能理解为企业减员增效。企业在*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中,要提高核心竞争力,将非核心的工种、部门剥离出去,开拓新的产业过多的冗员分流出去,从事企业外协服务或第三产业,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也是现代企业发展的趋势。但是,已经“买断工龄”和正在“买断工龄”的企业有几个是属于此类然,也有些“买断工龄”的企业的确很困难,亏损一年比一年多。负有连带责任的“婆婆”觉得长痛不如短痛,只好出钱“买断工龄”,关闭企业,把职工推向社会。
达成一致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