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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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15
婚后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屋,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对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作为子女的个人财产。
相关法律规定:
《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注意:
非专业人士严禁擅自以法律条文作为实际案件的处理依据,否则后果自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15
关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不是一个能够简单回答的问题。
需要考虑的不仅是买房的时间点在婚前还是婚后,还有诸如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购房资金的来源等等因素。比如房子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或购房资金来自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收入,那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该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资金来源于该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该方的父母出资全款购买,那就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了。
关于房产属于一方还是双方,我们经过整理至少有几十种的情况,在这里是无法一一写明的。
不过有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能够确保房子是一方财产而不属于双方,那就是由另一方出具声明,或者双方达成协议(如果还有夫妻以外的第三人为出资方的,则最好出资方也参与签署),明确约定该房屋属于一方财产,另一方放弃所有相关权益。
不知道以上答复是否解决了你的问题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