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企业使用过的汽车,且出售价格小于购买时的价格,需要交什么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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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35

您公司销售的是您公司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低税率和简易征收**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因此,纳税人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属固定资产),应当依照上述规定缴纳*。
网上申报的时候需要填两个表
1.*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按4%减半征收,先将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算出的税额填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再将不含税销售额计算的2%的税额填入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2.*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在第8栏“开具普通*”中反映该*的份数、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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