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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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35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
1.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计算公式为:
应交* = 转让销售价 / (1 + 4%) * 4% / 2
2.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结转固定资产帐面价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货:固定资产
2.收到转让收入
借:银行存款 等科目
货:固定资产清理
3.计算应交纳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4.支付其他相关转让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
5.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结转前,“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为借方余额的,则: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结转前,“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为贷方余额的,则: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结转后,“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应无余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35
处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货:固定资产原值
收到处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其他应收等)
货:固定资产清理
若处置收入大于原值时 *税率2%
借:银行存款(现金,其他应收等)
货: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金-应交*(不能抵扣的销项税)
期末将固定资产清理的差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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