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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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6:05
北京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进入“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2、进入页面之后,点击首页中间【快速备案】,进入快速备案;
3、实人认证首次使用时,需要参保人本人进行实名、实人认证,认证成功后才可以办理备案申请。本人账户只需要认证一次,下次可直接进入备案;
4、快速备案:
(1)为自己备案点击【为自己备案】,选择参保险种与参保地,确认进入申请页面;
(2)仔细阅读并同意备案告知书后,开始填写备案申请信息;
(3)按实际情况选择备案类型,根据提示上传相应的材料或个人承诺书,完整填写备案申请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底部按钮【提交备案】;
(4)提交后,备案人可到【备案状态】页面,实时查询申请进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