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18 12:56
共3个回答
懂视网 时间:2022-03-18 17:17
填写自然人代缴纳税款申报单时,代开税务机关名称一般不用填,各项数值、数量要如实填写,单价和金额应按不含税价填写。单价填写时,小数点后最少保留5位以上。自然人代开的,纳税人识别号栏应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代开普通的,购买方为自然人或符合下列4项条件之一的单位(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可不填写:
1、我国在境外设立的组织机构;
2、非常设组织机构;
3、组织机构的内设机构;
4、军队、部队的序列单位等。
另外,代开普通,其购买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银行信息可不填写;自然人申请代开普通时,销售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银行信息可不填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4:42
《*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一、“销项”部分
1、
“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第1项)为应征*的所有货物和应收劳务。“销售额”本月数栏填
写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和劳务所取得的全部销售额。“销售额”本年累计数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税额”本月数栏(IC)应与“应交税金-应交*”明细帐贷方“销项税额”本期发生数一致。“税额”本年累计数栏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货物名称”的填写,如果生产、经营货物品种超过三项的,应按不同税率汇总填报。
2、
“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第4项)“销售额”栏本月数,按简易征收办法计征*货物的销售额。本年累计数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
“免税货物”(第8项)“销售额”栏本月数是指国内环节免税货物的销售额。本年累计数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4、
“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第9项)的“销售额”本月数,填写享受免税*出口的销售额。本年累计数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进项”部分
1、
“本期进项税额发生额”(第10项)“本月数”各栏数据应根据本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专用*、收购凭证、运费*以及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注意
“本期进项税额发生额”(第10项)的“本月数”的“合计”栏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明细帐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2、
“进项税额转出”(第11项)填写按规定应当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
注意
“近项税额转出”(第11项)“本月数”的“合计”栏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明细帐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3、
“免税货物用”(第12项)填写销售免税货物进项税额。
4、
“非应税项目用”(第13项)填写不征*项目的进项税额。
5、
“非正常损失”(第14项)填写非正常损失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项目的进项税额。
6、
“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第15项)填写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计算*的货物的进项税额。
7、
“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第16项)填写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办法”计算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8、
“其他”(第17项)填写按规定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
三、“税款计算”部分
1、
“上期留抵税额”(第22项)的“本月数”栏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与“应交税金-应交*”明细帐借方期初余额一致。
2、
“免抵退货物已退税额”(第23项),填写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实际退税额。
四、“税款缴纳”部分
1、
“本期已缴纳税额”(第31项)的“本月数”栏,是指纳税人当月实际缴纳的*额,包括当月间接出口额预缴的*额、当月实际入库的
2、
“其中:本期应纳税额预缴数”(第三十二项)的“本月数”栏,填写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前向税务机关预缴本期应纳税额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6:1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收到了,感谢您对我的信任,我将尽快回答您的问题。
提问
[捂脸][捂脸]
我填写的是错误的
拜托了[比心][比心]
回答问题太笼统,回答有难度。现在实行网上申报,只填附表,主表数据自动填列。
一、《*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本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报。*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一) 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 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 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 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
(五) 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 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 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 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 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 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 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十二) 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十三) 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的货物及劳务。
(十四) 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五) 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