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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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09
(二)初中
1、州一中:承担州一小学区及文化路以北——建设路以西——宁边路以南——延安北路以东的区域及州人民医院、州医药管理局、州技术监督局的家属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中的2、4、5、6、7号小区及8、12、16号小区东部的部分区域。
2、州二中:承担市五小学区中的乌伊公路以南——北京南路以 东——建国路以北——河滩路以西的区域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中的39、40、53号小区以及59号小区中建国路以东以北的区域。
3、州三中:承担乌伊路以北——屯和路以西——红星路以南——绿洲路以西——文化路以南——延安路北路以东的区域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3、11、13、25号小区,并接受非学区的昌吉市农牧区维语学生以及延安路以东的城镇哈语学生。
4、州*中学:承担乌伊路以北——河滩北路以西——宁边路以南——绿洲路以东——健康路东路以南——建设路以东——文化路以北——绿洲路以东的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5、33、35、37、79号小区。
5、州五中:承担昌吉市城区规划的67号小区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
6、昌吉市外国语学校:承担青年北路以西—— 健康西路以北——天山路以东——宁边西路以南,以及滨湖河以东——红旗西路以南——路以西的区域——宁边西路以北。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 28、30、38号小区、及18号小区的育才家园、康育小区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
7、市二中:承担市一小学区的22、23号小区、二小学区(18号小区的育才家园、康育小区除外)及市三小学区中的8号小区西半部分及9、10、20号小区和市四小学区中19、21、29、31、32、78号小区及市十小学区中的17号小区等区域的小学汉语毕业生以及阿什里乡、庙尔沟乡小学毕业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并接受安排非学区的延安路以西的城镇哈语小学毕业生和榆树沟镇、大西渠镇等农区哈语小学毕业生。
8、市三中:承担乌伊路以北——市*大院西墙—昌吉师专西墙— 健康西路以南——天山路以西——滨湖河以西——中山西路以南——大西渠路以东——建国路以北——滨湖河以西的区域(包括14、24、26、34、36号小区,含中山西路以北的北沟二村,及12、16号小区的西半部分)、榆树沟镇、六工镇、滨湖乡、佃坝乡、大西渠镇等乡镇、老龙河地区、硫磺沟镇小学毕业生等地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并负责招收昌吉市黄金有色金属学校六年级毕业的学生。
9、市四中:承担市七小、市八小学区(除市七中所在的58号规划小区)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
10、市五中:承担建国路以南——东和路——世纪花园东墙——石油小区西墙——北京南路以东——乌奎高速路以北——河滩南路以西的区域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41、43、45、47、48、49、50、51、52、55、61、63、65、81、83号小区及42、44、46、59小区建国东路以南的部分区域,并负责招收市十二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
11、市七中:承担三工镇、二六工镇、和建国路中沟村以及学校所在的58号规划小区(即南公园路以南-北京南路以西-塔城路以北-宁边路以东)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