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3:3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3:57
现在可以线上办理上海居住证办理一件事了,可以在随申办市民云app里面搜索居住证办理一件事办理一件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3:57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门认定的父*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3:58
我是今天刚办好的,真的很方便。就是要打点好房东即可
步骤一:首先去社区居委会一般都是小区里面的居委会做“人口采集信息登记”,只需要拿身份证就好,居委会确认了你确实在这个地方住着就行。(说白了就是人口普查)
步骤二:你和房东一起去“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可以问居委会人员你们小区的办理服务点在哪里);
所需材料:
房东拿着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租客身份证原件。
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你就拿几个人的身份证。(ps:我当时和我一起去的是房东的妈妈,所以拿的身份证是:房东的妈妈,房东,房东媳妇的;因为房产证上是“房东和房东媳妇”)
注意⚠️:如果你们也是房东家里代办理的,还需要一个委托书,房东委托房东的妈妈去办理这件事情。租客就拿个身份证就好了。
步骤三:当场办理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会给你一个“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你和房东人手一张。
注意⚠️:备案时间,也就是房租租赁时间必须超过六个月,尽量一年到两年。
步骤四:接着再去旁边窗口拍照,步骤三结束之后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去哪里照相,拍好照片之后再去取一个办理居住证的号,等着直接办理居住证;排到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居住证登记凭证”,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并在凭证上写好你领取居住证六个月之后的时间区间。等着直接拿证就可以了。
最后你手里的资料:
“居住登记凭证”
“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六个月之后,你拿着身份证原件和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去之前办理的中心取证就好。
记住⚠️:居住登记凭证一定不能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3:58
租赁合同网签
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程序
(一)申请
1.网签备案一体化申请:凡具备租赁合同网签条件的,租赁双方当事人向租赁中心、受理中心或租赁服务单位提出新增或注销网签备案申请;
2.仅备案申请:对于具备租赁合同网签条件、但租赁服务单位暂无备案权限的,由租赁服务单位为租赁双方当事人办理网签并出具租赁合同备案申请书,租赁任意一方当事人向租赁中心或受理中心提出新增备案申请;暂不具备租赁合同网签条件的,租赁双方当事人向租赁中心或受理中心提出新增或注销备案申请。
(二)受理
租赁中心、受理中心或租赁服务单位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尚未齐备的,一次告知需补正材料。
(三)网签、备案
网签备案一体化申请的,租赁中心、受理中心或租赁服务单位办理新增或注销网签,同步为租赁当事人办理新增或注销备案,打印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详见附件1);其中,通过租赁服务单位办理的,租赁当事人应在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用户注册。
仅备案申请的,租赁服务单位为租赁当事人办理网签后,出具租赁合同备案申请书;由租赁中心或受理中心为租赁当事人办理新增或注销备案,打印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租赁当事人在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可自行下载网签合同文本。
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对接本市“一网通办”后,租赁当事人可通过相关门户网站、APP等渠道,在线申请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办理地点
房地产交易中心、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及经认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
居住登记办理
1.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证明由单位或保卫部门出具 加盖公章!具体的和办事处确认!)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办理地点
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居住证办理
居住登记满6个月之后,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材料
1、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办理地点
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物受理中心
注意: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居住证办理流程
1.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
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登记凭证》受理回执。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门制作的《居住证》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申请人领证时应交回《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和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办理费用
境内来沪人员首次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
因个人原因重新申领或者换领、补领《居住证》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申请人收取证件工本费,并出具全市统一的定额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