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2:0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1 21:37
商业贷款的流程:
面签→客户备件→征信查询→住房评估→住房查询→送审→审批通过→出具抵押材料→交易过户→出具抵押证明→放款材料递交银行→银行放款(具体时间看银行贷款额度)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1 22:55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2 00:30
平安好贷是中国平安集团推出的正规信用贷款。
平安好贷贷款流程主要就是几点,征信评估、客户额度核定、提交审批、银行面签。一般在填写名字与手机号后,平安好贷会安排客户经理为借款人服务。借款人的所有贷款流程都可以在线上完成,只需有最后去银行办理面签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2 02:21
向意向银行沟通、了解——提交材料——审批——放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2 04:29
一、 贷款对象、条件、用途、金额、期限及贴息
1、贷款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2007级研究生、本科生、高职学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贷款比例原则上按全日制学生总数的20%控制。
2、贷款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遵纪守法, 无违法违纪行为;
(4) 诚实守信,无酗酒、吸烟等不良嗜好或消费习惯;
(5)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7) 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8)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孤儿,其他亲属无资助能力;
〈b〉单亲,且无固定收入;
〈c〉父母一方或双方常年卧病,需长期住院治疗;
〈d〉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高等学校就读,家庭经济不足以支付学费;
〈e〉父母均下岗,且无固定收入;
〈f〉家庭所在地区遭受自然灾害,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
〈g〉家庭人口多,收入少,经济困难;
〈h〉父母没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
〈i〉本人在校期间每月最低生活费标准低于包头市最低生活保障线(180元);
〈j〉其他异常变故致使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费。
3、贷款用途:用于经济困难学生为完成学业所必须的学费、住宿费。
4、贷款金额:最低限定在每人每年1000元,最高限定在每人每年6000元。
5、贷款期限:本科一般不超过10年(5年制学生不超过11年),高职生一般不超过9年。
6、贷款贴息:自治区财政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给予利息补贴,即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二、贷款申请材料、贷款流程及本息偿付方式
1、申请贷款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内容包括:A、同意学生贷款;B、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联系方式;C、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3)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复印件。
(4)乡、镇*(*事处或区*)民政部门关于贷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2、贷款申请流程:
(1)贷款学生首先向各学院提交助学贷款书面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状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内容。
(2)学院对申请贷款学生从学习、表现、生活、消费等多方面进行严格的考察,要组织班级评议,初步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3)公示后,各学院组织学生填报《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一式二份(学校、学院各一份)。各学院对所填表格、资料及贷款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将《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报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时将《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汇总表》用Excel表格报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
(4)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对审核后的《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按要求进行统计、汇总,上报自治区学贷中心审核,自治区学贷中心审核合格后报国家开发银行最终审批。
(5)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在接到学贷中心的贷款批准通知后与各学院组织贷款学生签订《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开发银行、自治区学贷中心、学校、学生各执一份)。每次发放贷款时均需填报,即一贷一签。
(6)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将《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汇总后报自治区学贷中心申请拨付贷款,自治区学贷中心将贷款拨付至高校在代理银行开立的专户;代理银行将贷款分别存入学生账户并将应交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统一转入学校指定的收费账户,学校收到贷款后给学生出具交费收据。
3、本息偿付方式:
借款学生根据个人经济情况,可以在学习期间偿还本金(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应提前15天向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利息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也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时间,每笔合同贷款到期本金一次还清,即一贷一还。一般情况,贷款学生第一笔贷款最迟还款日应为毕业或终止学业后的第3年年末,第二笔贷款最迟还款日应为毕业或终止学业后的第4年年末,以次类推,本金偿还期最长不超过毕业或终止学业后6年,而利息按贷款银行规定分次偿还。
三、贷后管理
1、学院对申请贷款学生的档案需做好保管工作,并把申请贷款学生的贷款资料电子档案报学生工作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备案。
2、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信用教育,引导学生诚实守信,明确违约责任,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并在合同约定还款期内督促贷款学生按期还款。
3、即将毕业离校学生,在离校之前必须与各学院详实登记毕业后的工作单位、联系地址、本人联系方式及确定毕业后固定联系人,并签订还款确认协议,否则学校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学校在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其贷款情况和诚信档案并入贷款学生个人档案,如实向用人单位通报学生的贷款信息,请求用人单位督促学生按时还款。
4、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经办银行并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违约学生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终生陪伴,并不再对其办理所有新的与银行贷款及其他授信业务。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