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同姓不婚,但为什么会有之好?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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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12:24

前言:分享历史故事,感悟人生;反以知古,覆以知今。

大家都知道有一个成语“*之好”。新婚庆典上主持人的贺词都会说:恭贺两家喜结*之好,祝福夫妻恩爱永结同心、白头到老。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十六回写到,袁术派遣韩胤为媒,带上礼物往徐州向吕布求亲,说:“主公仰慕将军,欲求令爱为儿妇,永结*之好。”

*之好,也称为“*之匹”、“*之偶”、“*之盟”、“*之约”,泛指两家联姻。该成语源于春秋时*两国世为婚姻的典故,代表的是一种*上的联姻,是国家之间的联合,但后来渐渐将男女之间的婚姻也称作结为“*之好”。

那么问题来了, 为什么*两国可以世为婚姻,而秦国与赵国、鲁国与晋国、晋国与燕国等有些诸侯国之间却不可通婚喜结之好呢。

原因有二:

一、 同姓不婚

中国传统的婚姻禁忌。指同一姓氏的男女不得通婚。先秦至两汉的伦理和法律都反对同姓通婚。

同姓不婚始于中国西周初期,是周人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的规定。 春秋时,人们对同姓婚配会造成后代畸形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

晋国,周灭商后,周武王姬发封其弟姬虞于唐,史称唐叔虞,姬姓。

秦国,先秦在周朝时期曾是周的一个诸侯国,其始祖伯益曾辅助大禹治水有功,被帝舜赐以嬴姓。战国时代后期先秦发展起来,一统六国,建立秦王朝。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帝国。

赢姓图腾

晋国姓姬,秦国姓嬴,因此*两国可以联姻通婚,喜结“*之好”。

如果两国同姓可就不能联姻通婚了。 在春秋战国时期有近八成的国家之间不能联姻喜结之好。因周朝为了维护和巩固其统治实行“分封制”、“宗法制”所致。

二、分封制和宗法制

"分封制"即古汉语"封建"的原始含义;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

“宗法制”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等级完全一致。

“宗法制”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

周部落到古公亶父时迁居于周原,周文王姬昌的儿子周武王姬发灭殷商以后,就以"周"为朝代名,国姓为姬。

周武王

周朝建立后,因其国都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后裔,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周武王姬发按照“分封制”和“宗法制”分别册封了同姓诸侯国和异姓诸侯国。《荀子·儒效》记载:“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

根据同姓不婚,异姓则互为婚媒的原则,鲁、吴、晋、郑、魏、燕、虞、邢、管、蔡等姬姓国间相互不能通婚;秦、赵、葛、江、黄等赢姓国间相互不能通婚;齐(姜齐)、吕、申等姜姓国相互不能通婚;

而秦、晋(鲁吴晋郑魏燕等姬姓国)、齐国、陈国、越国、宋国、楚国等异姓国可以相互通婚。

略统计了一下周天子分封的各姓国情况,方便各位知晓哪些国能联姻,哪些不能:

姬姓国:鲁国、吴国、晋国、郑国、魏国、燕国、虞国、邢国、管国、蔡国、曹国、郕国、霍国、卫国、沈国、毛国、郜国、雍国、滕国、毕国、原国、酆国、郇国、召国、古魏国、北燕国、古韩国、邘国、应国、单国、虢国、杨国、胡国、刘国、韩国、西周国、东周国……等。

姜姓国:齐国(姜齐)、吕国、申国、许国、纪国。

赢姓国:嬴姓是伯益的后代,秦国、赵国、葛国、江国、黄国、梁国、徐国、谷国

姒姓国:姒姓是夏禹的后代,杞国、越国

妫姓国:妫姓是虞舜的后代,息国、陈国、遂国、齐国(田齐)

妘姓国:鄅国、*阳国、鄢国、夷国

子姓国:子姓是商汤的后代,宋国、殷国、邶国、萧国

芈姓国:芈姓是颛顼部落的后代,楚国

姞姓国:南燕国

风姓国:宿国、须句国、颛臾国、任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12:24

因为秦国跟晋国并不是一个姓氏,秦国的话,他的祖先应该是姓瀛,晋国是姬姓,这两个国家并不是一个姓,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那个时代的规矩并没有被违背,另外,像当时的齐国和鲁国这两个国家也是经常联姻,这也是因为他们的姓氏在当时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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