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2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3:02
*是一种民事行为,但却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是明令禁止的,不得*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民和法人必须无条件遵守。本案债务是因*所生的债务,因其违反了上述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当然不产生债的效力。*行为也是违*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公共利益,又称违反公序良俗。*既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又违*公共利益,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当然不产生效力,不发生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即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赌债并不是债务,赢家无请求“赌债”的权利,输家也无清偿“债务”的义务。原告要求被告签订的“借据”便也没有了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该“借据”是双方当事人用来掩盖被告欠原告赌债的事实,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在原、被告之间建立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58条第2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3:02
所谓无效的民事行为就是你即便是做了,也白做。就是法律上是不承认的,比如就像*欠下赌债,打了张欠条。这张欠条就算打官司没没用,不能作为证据。一般而言,从事违反法律或者法律上禁止的就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3:03
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58条第2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其含义是:
(1)自始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自行为开时起发生,该行为之意思,从开始起就不被法律所认可;
(2)当然无效。即无效民事行为,无需任何入主张,也不待*或仲裁机构宣告,即无效。该行为无效不以主张、确认和宣告为要件;
(3)意思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是指当事人意思不发生效力,.而不是说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该无效行为满足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或其他损害赔偿的法律要件时,仍得发生侵权、不当得利等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效力。易言之,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是意思表示无效,而不是该行为完全没有法律效力。
(一)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因没有意思能力,不发生法律行为之效果意思的效力。法人实施行为能力范围以外的行为,特别是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也不生效力。
(二)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
意思的形成自由和意思表示自由是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若在意思形成和表示过程中欠缺自由甚至完全不自由,按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则应属无效,不能依照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效力。
(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是行为人双方共同合谋进行的,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为目的的民事行为。它须具备下列条件:
1.须表示与内心不一致。即外部表示与内心意思不一致,所表示的并不是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行为人内心中存在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他人的意思,但是却故意制造某种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虚假现象。例如为逃避强制执行而假装把财产赠与相对人,事实上当事人并没有出赠和受赠的意思。
2.须有恶意通谋。即表意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不但表意人单方面了解自己的表示是虚伪的,而且相对人也了解这一情况。串通指他们之间有勾结,有意思联络。而恶意则指对于该串通是完全了解的,表意人自己了解其表示与意思的不一致,不一致是恶意造成的,而不是出于认识上的错误。追答*本身就是违法的,故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