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4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0:19
一、办理机构: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事处;
二、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
三、所需材料:出生证明,准生证,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父母及小孩合影。
到所在乡*办理,乡镇*或*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
《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1:37
国家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是有一些照顾的,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然后每一个月都会有一笔钱,除了这个*优惠,到时候父母在公司中还可以得到比较好的待遇。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如下: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或*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法律依据:《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依法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凭《结婚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事处办理一孩《计划生育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3:1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提问离异的应该怎么办理
回答(一)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
(二)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
(三)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
1、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由本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
(五)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对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计生部门、社区工作站可以开展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核实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发放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1:03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
2、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3:11
找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具体流程以他们说的方式算数。就按他们的介绍运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