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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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4:26
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籍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选民资格证明由选民户籍所在地的选举机构负责开具。
户籍所在地选举工作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选举机构尚未设立或者已经撤销的,可以由选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常委会办事机构出具选民资格证明。有条件的地方,户籍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可以为本地外出在同一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集体开具选民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