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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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7 16:04
秦朝的时候实行的是郡县制,郡有郡守,县有县令;汉朝的时候又在郡的上面设立了州,长官为州牧;一直沿用到宋末。到了元朝,便改变了以前的制度,在地方上设行省,相当于现在的省,在行省下面设巡检使司,相当于现在的地市级,下面又设了府县,县以下有甲,有保,相当于现在的乡和村。
其实,保甲制早就有了,到明清的时候,没有多大改变,只是对行政长官的称呼不太一样,省级长官称巡抚,巡检使司的长官还是巡检使,府县的长官还称知府知县,甲长和保长也没有变。追问我查了一下十户为甲,十甲为保,甲长也就是个小队长级别,保长也就是村长级别吧。离乡长镇长这个这个级别有点远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7 17:22
宋朝以前,镇是军事单位,相当于一个军区,还管该区民政,比如军镇,藩镇,权力很大,镇的长官称镇将。
宋朝起,镇不在是军事镇,而是作为商品交易意义上的市集镇,凡是人口不能成县,而有大量商品交易的税收之地,则称为镇,故而有市镇之说,这点一直延续到明清和现在。
这时候的镇,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小城市,没有长官,就算有,也是地方士绅管辖,乡老什么的,毕竟自古以来,皇权不下乡,县衙官府也是通过这些士绅豪强乡老来管理地方,征收赋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