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免征账务如何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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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4:28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核算免征的*,应根据其适用的会计准则来进行分析。
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较多,但《小企业会计准则》也规定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也可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1、《企业会计准则》
如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应通过“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多带带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在该项目中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补助。*是因为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而产生的,显然其免税额是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补助,应通过“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2、《小企业会计准则》
如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之附件《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 《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会计科目未设“其他收益”科目,其规定“5301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
“5301营业外收入”科目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故其免征的*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p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4:2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因此,该部分免征的*应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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