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学院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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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江西省*学校创立,负责全省*机关股、所、科、局级在职干部的轮训,校址设在南昌市系马桩。
1958年,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江西省*学校改建为江西*学院(江西行政学院一部划归该院)为省属普通高校,副*王卓超兼任院长和**,校址迁到至南昌市文教路。学院设立马列、*和*3个教研室,开设*专业,学制两年。当年招收普通大专生两个班146人。同时,举办一年制非学历教育,轮训公、检、法、民政机关科、局级在职干部。
1961年,江西*学院改为江西*干部学校、*机关的在职干部,教学内容视教学对象而定,有时偏重*理论、有时偏重业务知识,轮训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968年“*”*,学校*停办,校舍改作工厂,教职工绝大多数下放到农村参加劳动。
1972年10月,江西*决定恢复江西*干部学校,教职工陆续调回。由于原校址被其他单位占用,1973年,省*委员会决定江西*干部学校在南昌市青云谱岱山重建。
1978年1月,江西省*委员会批准成立江西省*学校,与江西*学校合署办学,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设*、司法两个专业,学制两年,面向社会招生,原定规模160人。
1978年4月,国家计委、教育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各级*学校增设中专班培训新干警的联合通知》,分配给江西省每年招生150人,当年实际招生235人,其中*专业194人,司法专业41人。招收普通中专生后,由于经费短缺,校舍紧张,在职干部轮训工作暂时停止。
1979年,江西省*学校增设检察专业,当年招生51人。
1980年,根据国家计委、教育部、粮食部、财政部《关于设立各省、市、自治区人民*学校的联合通知》,省*决定,江西省*学校同时挂“江西省人民*学校”校牌。
1980年10月,江西省*同意将江西省*学校*班改为江西省人民*学校*专业。
1981年,江西省人民*学校增设*工作专业,学制两年,当年招生100人,由省*干部学校负责组织教学。
1981年以后,学校同时挂三块牌子,即:江西*干部学校、江西省*学校和江西省人民*学校,共设*、检察、司法和*工作四个专业。
1983年,江西省*决定撤销江西省*学校(后由省司法厅成立省司法学校)江西*干部学校划归省司法厅领导,另择地址新建。江西省人民*学校中的*工作专业划归后成立的江西省*工作*学校。成立江西省*干部学校,与江西省人民*学校合署办学,担负训干和招收普通中专生的双重任务,归江西省*厅领导。
1984年9月,江西省*决定将江西省*干部学校改建为江西*专科学校,归省*厅和省教育委员会领导,由省*厅主管,厅党组成员张景和任**,粱立栋任校长,校址设在南昌市青云谱路79号。开刑事侦察、治安管理3个专业,设刑事侦察学、治安管理学和*管理学3个系。
1985年,首届招生191人(其中干部专修科86人)。
2009年,学校被确定为*干警招录培养*改革试点院校。
2010年2月3日,教育部发布《关于2010年新设置高等学校和筹建到期正式设立高等学校的公示》确认江西*专科学校更名为“江西*学院”。
2010年3月18日,撤销江西*专科学校建制,在江西*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江西*学院。
2011年,*和江西省*签署共建江西*学院协议书,在学院建立全国经济犯罪侦查教育训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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