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0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3:00
一、首先你没说清楚股权是否2人各占50%,如果是,对方不同意的话,你不可能注销公司;如果不是,只要同意注销的股份超过50%,你就可以实施注销。
二、补偿是一个没有标准的事,一般地,对方按公司现有资产价值的一半收购你的50%股权是合理的,你所认为关于客户资源之类的无形资产,很难明确其价格,你只可协商。
三、无法达成转让协议的话,真正可以让人感到合理的做法是,假如你希望要拿回30万元而他不愿意,能否你给他30万元而由他转让给你呢?
曾经的合伙人,一定原来是好朋友,既然原来是好朋友,没什么不可以商量的,今日留一线,日后好想见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3:01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注销应首先在当地报刊上刊登公司注销公告,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后,方能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并且公司注销要事先进行债权债务清算,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并不是由他一人说注销就注销的。你也可以将他的股权转让到你的名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到工商局办理法定代表人、股东、公司类型等变更登记,由两个自然人出资设立有限公司变更为一人独资有限公司,即可消除你的烦恼。追问他不可能愿意把股权转给我的,我想知道我不是法人,但我有50%的股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我个人能否申请注销公司?如果不能那是否有方法可以让这个公司不能正常经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3:01
不是法人但占50%的股权可以注销公司。
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注销、重组等重大事件,一般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如股东会决定注销公司,则无需法人代表同意即可办理。
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3:02
不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必须占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能注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3:03
之前公司是国营下属企业,则是每个员工都应该在社保局有其参保资料,公司改制后社保一直按以前方式交的话那工龄应该是按1996年算的.因社保有档案查,估计工龄难以规避.而且社会规定失业保助金按每年一个月保的.他在2000年没领过保助金的话则更应该是按1996的计了.要是他2000年领过失业保助金则工龄是按2000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