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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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7:52
根据有关规定,征地过程中,要确保农民知情并通过有效渠道表达自己的意愿。征地涉及征地报批前期工作和批后实施工作。在征地报批前期工作中,要求当地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收土地方案听取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的意见,确认方案有关内容。征地告知要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征收土地方案,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征收土地方案依法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公告、登记等征地批后实施工作。
当被征地农民提出异议时,要组织听证。依据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征地不仅要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更要征求被征地农*见。群众有异议、申请听证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听证。对于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对于不合理要求,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征地。
2004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2号令),对征地中涉及的听证有关问题作出了规定。追问那年征地,不但强征,还抓人,路修了,至今农民们,什么都没得到,这不从始至终还是原来,还是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