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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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13:06

法律分析
如果企业资不抵债的,是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的,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意破产的,应当作出破产裁定,并且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目前在我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主体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破产企业管理人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既不属于法人诉讼,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范畴。作为诉讼主体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破产企业管理人尽管有相应的人员组成,但却没有的财产,无法以自身能力对外承担法律上的财产责任。所以,破产企业管理人不应被理解为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不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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